打官司輸了…假冒律師身分曝光 退伍軍人促進會理事長被起訴

中華民國退伍軍人權益促進會金姓理事長不具律師資格,卻涉嫌收5萬元替陳姓男子寫訴訟、陪開庭,因對方刑民事官司都敗訴,轉而告發才曝光;檢方查,金早被法院警告有違法之嫌仍不改過,金也坦承不諱,檢方依違反律師法起訴他,求處7月以上徒刑。

臺中地檢起訴指出,金男明知自己無律師證書,也沒受僱法律事務所任職,先前在自己臉書的個人資料填載「某律師事務所執行長。」且金2023年3月15日,才被彰化地院於裁定中明確告知「既無律師證書,則是否意圖營利辦理訴訟事件而牴觸律師法, 已屬有疑。」

檢方查,金早知不得收取費用代爲辦理訴訟,因陳男2023年初到臺中地院諮詢案件和金攀談,金介紹另名律師和陳男瞭解後,該名律師當場明確表示陳的勝算不高。

檢方發現,金男卻以話術慫恿陳男以5萬元代價,委任他代爲撰寫民、刑事訴訟及陪同民事開庭、閱卷。陳交付5萬元給金,由金分別向中院遞狀,還到民事庭旁聽席陪同陳開庭,以此爲陳男辦理訴訟事務牟利。

後來陳男因民、刑事案件均獲敗訴或不起訴,他再輾轉向其他律師諮詢才發現,並向臺中地檢告發。

檢方訊時,金男均坦承不諱,與陳男證詞相符,並有對話紀錄、訴訟委任狀、開庭筆錄及相關裁定、不起訴書可佐。

檢方說,金男過去有誣告前科,早有妨害國家司法全行使素行,又早被彰化地院警告有違反律師法之嫌,卻仍不知改過向善,不惜在網路上謊稱自己是律師事務所執行長誆騙大衆,且其爲中華民國退伍軍人權益促進會理事長,理應爲協會之表率。

檢察官也直言,金早知陳男官司不具勝算,卻爲圖利益導致陳支付金錢卻獲得敗訴結果,嚴重浪費我國司法資源,依違反律師法起訴金,向法院具體求刑7月以上,建議不得緩刑。

臺中地檢署依違反律師法起訴金男。記者曾健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