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代理農民工討薪官司被控虛假訴訟,申請扣押被告人手機被駁回

新京報訊(記者劉思維)4月24日,山東律師高丙芳代理農民工討薪官司被控虛假訴訟案二審開庭進入第四日。新京報記者從參加庭審人士處獲悉,高丙芳的辯護人向法庭申請扣押原審第二被告人、包工頭米某某手機,並調取手機中的電子數據,被合議庭駁回。

高丙芳二審辯護人、河南振山律師事務所律師張翼飛告訴新京報記者,24日庭審主要內容爲高丙芳的辯護人對米某某進行發問。過程中,米某某承認了他在認識高丙芳以前,就曾以討要農民工工資爲由上訪討要工程款,他表示,上訪時經接待人員介紹,認識了高丙芳。米某某稱,高丙芳在代理案涉虛假訴訟之初就知道農民工工資已經結清。

張翼飛稱,本案偵查階段,第一被告人高丙芳和第三被告人小包工頭陳某某的手機都被公安機關扣押,而作爲第二被告人的米某某手機始終未被扣押。本案一審階段高丙芳的辯護人劉錄也向新京報記者證實了上述說法。

辯方認爲,在案證據印證了米某某的手機上存在其與同案犯和本案證人的聊天記錄,可以查明高丙芳在案涉虛假訴訟期間對農民工工資已經結清一事是否知情。

據悉,休庭評議後,審判長宣佈,合議庭決定不予調取米某某的手機,理由是,米某某手機與本案待證事實無關。辯方對此提出異議申請複議後,被合議庭駁回。

一位參加庭審人士告訴新京報記者,高丙芳辯護人認爲,審判長的決定影響本案公正審理,申請審判長迴避。審判長宣佈,因辯方申請審判長迴避,今日庭審結束,25日上午9點繼續開庭。

新京報此前報道,本案的第一被告人高丙芳系山東某律師事務所主任、專職律師。該案源於一個層層分包的工程項目。項目完工後,上游包工頭趙某某拖欠了米某某大部分工程款,米某某自掏腰包給農民工結清了工資。事後爲了方便討薪,米某某找到高丙芳做代理律師,在農民工已經拿到工資的情況下,以他們的名義起訴了工程總承包企業欠薪。由此,高丙芳涉虛假訴訟被起訴。

2024年4月9日,山東省泰安市岱嶽區人民法院對正在取保候審狀態的高丙芳變更強制措施,由泰安市公安局岱嶽分局執行逮捕,此後,高丙芳一直被羈押於泰安市看守所。該案另兩名被告人米某某和陳某某一直處於取保候審狀態。

2024年12月,泰安市岱嶽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高丙芳犯虛假訴訟罪,刑期四年,該案的第二被告人、第三被告人,案涉工程的兩名包工頭米某某、陳某某犯虛假訴訟罪,被判緩刑。一審判決認爲,2019年10月,被告人高丙芳、米某某、陳某某捏造75名農民工從陳某某處承接勞務後勞務費未得到清償的事實,以農民工個人名義起訴陳某某和工程總承包企業索要勞務費,75件案件總金額爲265萬餘元。

米某某和陳某某認罪認罰,高丙芳當庭表示不服判決,提出上訴,理由是有證據證明在案涉虛假訴訟期間,她對農民工已經拿到勞務費一事不知情。

2025年2月10日,該案在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因高丙芳當庭解除與原辯護律師的委託,另委託兩名新律師爲其辯護,審判長宣佈休庭,擇日繼續二審。

編輯 劉倩 校對 翟永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