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提名...獨缺律師 全律會:甚感遺憾、鹹認不妥

總統府昨天由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召集人、副總統蕭美琴公佈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由於提名人選都是檢察官、法官、學者,獨缺律師,全國律師聯合會今天發表聲明指出,審檢辯是司法有效運作的三大支柱,過去都有律師獲大法官提名,對此「甚感遺憾,鹹認不妥」。

司法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中爲檢察官蔡秋明、法官蘇素娥,其他包括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蕭文生、最高法院法官鄭純惠、臺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林麗瑩、政大法學院特聘教授詹鎮榮、前考試委員現任臺北大學法律學系陳慈陽。

全國律師聯合會針對2025年3月21日「總統府送交總統諮文請立法院行使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及大法官提名案之同意權」一事,聲明全文:

一、 司法院及其憲法法庭的功能在於維護政府權力分立、捍衛人民權利,是捍衛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最後一道防線,因立法院前次全部否決大法官之提名,致大法官持續缺額,並造成憲法法庭之運作停擺,引發嚴重之憲政危機。本會呼籲立法院應秉持憲法機關之忠實義務,謹守憲政原則及法治國原則,維護憲法權力分立,妥適進行大法官人事同意權之審查。

二、 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爲臺灣不可動搖的根基,也應該是國人共同守護且不可退讓的界線。大法官依據憲法獨立行使憲法解釋及憲法審判權,爲我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不可或缺之基石,也是守護憲法的最後一道防線。從而,針對大法官人事同意權之審查,應繫於大法官被提名人之專業性、適任性及對於憲法價值之堅持,因此,本會呼籲立法院各政黨應秉持以理性、專業之立場,進行大法官人事同意權之審查。

三、 審檢辯爲司法權實質有效運作的三大重要支柱,亦均爲構成我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不可或缺的功能及角色,歷來均有學養俱佳之律師獲大法官提名,並擔任大法官職務,然本次大法官提名顯未考量律師於司法制度之重要性及維繫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所扮演之角色,本會對此甚感遺憾,鹹認不妥。

總統府21日公佈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蔡秋明(左四)、副院長被提名人蘇素娥(右三)、大法官被提名人詹鎮榮(左起)、林麗瑩、蕭文生、鄭純惠(右二)、陳慈陽(右一)。記者潘俊宏/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