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罷免從鬧劇走向悲劇

(圖/民進黨新北市黨部提供)

在民主制度下,罷免權原本是民意防衛機制,用以矯正民選官員的失德、失職。然而,當執政黨在國會居於少數卻主導發動全面罷免在野國會議員,結合司法檢調配合執法傾斜,這套制度性「大罷免行動」已清晰展現出權力傲慢與治理腐蝕的病徵。一場以民主之名發動的鬧劇,正迅速轉化爲摧毀制度的悲劇。

民主政治不僅依靠程序生存,更仰賴手段與目的的雙重正當性。正如海耶克強調:手段若違背自由原則,即便名義上達成「政治穩定」,實則正在腐蝕制度本身。爲達權力目的而操弄制度程序,正是政權腐敗的首要象徵。手段之惡,終將摧毀目的之善。

大罷免行動便是活生生的典型。表面上,罷免制度依循合法程序運作,實質卻已淪爲執政黨清除異己、鞏固自身權力的技術性工具。當制度不再用以保障民主多元,而被反向用來壓縮異議空間,民主程序僅剩異化的形式而已。

更令人憂心的是,司法檢調系統的角色日益失衡。對執政黨檢舉對手的罷免連署違規案件迅速查辦,舉凡涉及連署瑕疵的在野相關人士,屢遭司法重拳打擊、量刑比例嚴重失衡。當司法不再中立,成爲政治權力延伸的工具,這正是民主社會最危險的制度滑坡。

放眼國際成熟民主制度,幾乎沒有臺灣當前的大罷免操作模式。美國僅部分州設有高門檻罷免制度,且多數仍保持民間自發性與審慎程序。德、英、法等穩定議會民主體系,幾乎不允許對國會議員進行罷免。因爲成熟民主深知:反對派穩定存續,纔是防止當權者濫權、維繫制度韌性的核心保障。

海耶克警示的制度滑坡此刻正在臺灣重演:權力在制度內部自我增生,將程序合法性作爲掩蓋實質不當的遮羞布。制度仍在運作,反對派表面存活,選舉仍如期舉行,但實質監督機制早已凋零。司法日漸成爲政權的打擊武器,社會信任不斷被侵蝕,治理能力隨之空洞化。

國際民主評鑑機構如「自由之家」、「經濟學人智庫」近年持續修正民主評分架構,正是看穿「形式民主」與「實質民主」之間的鴻溝。臺灣若任由罷免制度被徹底武器化,司法持續淪爲政治打手,民主指標表面分數或許仍可維持短暫光鮮,但制度信任基礎將在內部無聲瓦解。

民主真正的死亡,從來不在於選舉終止的那一天,而在於每一次當政者允許自己「目的神聖化,手段任性化」的瞬間。臺灣此刻,正站在這條危險的分水嶺上。(作者爲世新大學管理學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