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數據價值釋放,探索“保險+服務”緩釋企業數據資產入表風險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邊萬莉杭州報道
2025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加快完善數據基礎制度,深化數據資源開發利用,促進和規範數據跨境流動。”作爲新型生產要素,數據是人工智能時代的資源庫,主動擁抱才能贏得未來。
如何將數據資產在財務報表上量化是業界關注的焦點。近日,在浙江省“十鏈百場萬企”系列活動之產業數據價值化專場活動上,上海新金融研究院理事長、原上海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屠光紹表示,數據資產入表面臨着基礎制度有待健全、入表方法待細化、行業認知待增強的難點問題。未來,要通過穩步推進數據資產入表、擴大數據資產運用場景、加強數據生態建設等方式,促進數據價值釋放。
50餘家上市公司已披露數據資產入表事項
2022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簡稱“數據二十條”),提出積極鼓勵試驗探索,堅持頂層設計與基層探索結合,支持浙江等地區和有條件的行業、企業先行先試,發揮好自由貿易港、自由貿易試驗區等高水平開放平臺作用,引導企業和科研機構推動數據要素相關技術和產業應用創新。
誰能把握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經濟發展機遇,誰就把準了時代脈搏。據浙江省經信廳廳長詹敏介紹,浙江省率先出臺了國內首個數商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計劃三年時間培育浙江數商1000家,其中領軍型30家、成長型100家。要牢牢把握試驗區、“數據二十條”支持浙江先行先試的政策機遇,突出場景爲王,強化融合發展,深化數據價值化改革,引領企業數字化改造,賦能千行百業,推進數商集羣式發展,打響“浙江數商”品牌。
在這個過程中,如何實現數據的資產化?屠光紹認爲,數據資產入表具有重要意義。對企業來說,可以優化財務報告、優化資產結構、優化企業管理。不僅能推動企業數據管理水平的提升,倒逼企業精細化數據管理、激活企業數據價值,還能提高數據資源利用效率、促進企業的技術創新和業務升級。
他進一步指出,對市場來說,數據資產入表能夠促進數據流通與交易,促進數字經濟行業發展。從生態層面講,可以推動數字經濟基礎設施建設、數據安全和合規管理以及數據跨境流動。當前數據資產入表剛剛起步,依然任重道遠。
2025年1月,上海交大上海高級金融學院發佈的《中國企業數據資產入表情況跟蹤報告》顯示,根據上市公司披露的2024年三季報財務數據,A股上市的5000多家公司中,有55家上市公司披露了數據資產入表的相關事項,共涉及金額15.12億元。
非上市公司方面,根據課題組基於公開信息不完全統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國內已有228家非上市公司披露了數據資源入表情況,其中城投公司(含城投股東和城投下屬公司)66家,類城投國企(指當地國資委控股且從事市政等公共服務的企業)128家,民營企業34家,所有非上市公司已獲得融資(銀行授信)金額共計11.48億元。
打通數據“資源-資產-資金”轉換通道
2022年發佈的“數據二十條”明確提出,探索數據資產入表新模式。其後,財政部於2023年8月發佈《企業數據資源會計處理暫行規定》,明確了數據資源的會計處理方法,並於2024年1月1日正式實施。在此基礎之上,財政部於2024年12月發佈《數據資產全過程管理試點方案》,對數據資產管理做出了全過程指引,幫助企業實現從基於《暫行規定》進行會計處理到全面數據資產管理的有效過渡。
數據資源入表應實現全流程閉環,包括數據資源盤點、數據合規性審查、數據價值分析、數據資源質量評估、數據資源成本歸集、數據資源財務處理建議、數據登記等。值得關注的是,2024年一季度有7家公司在季報後發佈緊急更正,將財報中的數據資產清零,第二季度有5家企業更正清零。有行業人士指出,出現這種情況可能是對政策理解有誤,在數據資源盤點緩解就出錯了;也可能是對數據資產的價值判斷失誤。
天道金科股份有限公司總裁任軍霞提出,企業可以通過與保險公司合作創新數據資產保險,以分擔和緩釋資產入表過程中的風險,幫助企業打通數據“資源-資產-資金”轉換通道,實現“數據資產入表”,把握數據資產化紅利。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首次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提供入表服務,由於數據質量原因、技術原因或數據安全原因,造成入表失敗或入表結果低於預期,對於保險標的的損失,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據瞭解,目前已有相關案例落地。
如何以數據資產入表促進數據價值釋放?屠光紹認爲,一方面,要穩步推進數據資產入表。另一方面,要擴大數據資產運用場景,包括推動數據交易市場穩步發展,推動數據資產信用化進程(數據資產質押融資、無質押融資),創新數據資產產品與服務,如數據資產證券化、數據資產作價入股、數據資產保險、數據信託等。
此外,還要加強數據生態建設,完善政策法規與制度保障、培訓多元數據市場主體、營造良好的市場生態。其中,多元數據市場主體包括數據交易所/數據交易平臺、數據商、數據資產評估、安全服務等第三方專業機構;良好的市場生態可以開展試點示範項目、建立容錯免責機制、推動數據開發共享與跨境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