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投公會副理事長林宇聲 轉化新創產業 設計新種商品
創投公會副理事長林宇聲。圖/本報資料照片
金管會對亞洲資產中心設了「留財引資」目標,創投公會副理事長林宇聲指出,創投企業是「資本的設計師」,早已重新構思「引資」定義,從單純的「資金」放大爲「資源」,創造出動態向上的迴旋:從資產管理到資本聚集,再到成爲新創發展能量,新創創造價值後,又回到重新資產管理,「這是創投業參與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的衷心期盼!」
林宇聲強調,立足臺灣的創投業與資產管理業合作,讓資產管理不只停留在股票、債券、不動產,而深入最具成長動能的高科技創新企業,「在資產管理角色中,創投就是把複雜的產業風險、技術風險,轉化成資產管理能接受的投資架構與金融商品。」
金管會提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願景,林宇聲表示,高科技產業長期以來就是臺灣產業命脈,也是新創最重要能量來源之一。另一方面,臺灣金融資產充沛,挹注新創投資的能量卻明顯不足,高科技領域普遍資本密集、研發期長且早期風險高,對一般法人機構與保守型資金(例如保險公司)較缺乏直接參與的誘因。
「40年前,臺積電也是新創;現在社會大衆聚焦臺積電,希望重心拉回新創。」林宇聲說,創投業參與亞洲資產管理中心,即是透過金管會鬆綁相關措施,激勵金融機構投資創投,經由創投將資金投入創新型新創事業。
林宇聲指出,創投界構思更具彈性的「包裝」與「設計」,把新創產業投資機會轉化爲另類投資商品(Alternative Investments),讓投資風險更好地分散與管理。
林宇聲認爲,依政策及產業需求,可從三個主要方向展開:一、金融機構已是創投基金主要來源,監管需適行適所,避免以授信立場看待投資。二、ESG將新創投資列入評比。三、因時地制宜,檢視保險資金運用。
林宇聲指出,今年4月《產業創新條例》通過修法,鼓勵天使投資人投資新創,租稅成催化劑之一;而國際業者來臺找尋新商機,創投更是重要媒介,創投業將爲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注入更多產業能量,開啓動態向上迴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