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派出所罵警機車 莽男嫌手銬太緊「踢一腳代價關3個月」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勳(化名)去年9月間酒後跑到桃園一間派出所鬧事,不僅罵警員「機車」,被逮之後還嫌手銬銬太緊,進而踹壞戒護室的警報器。桃園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犯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判處阿勳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阿勳挨告之後,一度辯稱是因爲手銬太緊,纔會不小心踢壞警報器。(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勳去年9月間酒後進入桃園市一間派出所,並在值班臺前揚言要投訴警員,警員經過多次詢問後,告知如果沒有其他報案或洽公需求請離開派出所,他仍不予理會,甚至意圖硬闖,遭到阻止還當場大罵警員「X」、「你機車哩」。
然而,事情到此還沒結束,阿勳大鬧派出所被以現行犯逮捕,他竟在戒護室內用腳踢踹警報器,導致警報器脫落損壞,且持續鳴叫無法關閉。
阿勳因爲毀損公物挨告,他辯稱,當時警員手銬銬很緊,他是掙扎時不小心踢到警報器。
不過,桃園地院法官並未採信阿勳的說詞,認爲他只是因爲不滿警員的執法方式,就損壞派出所公物,可見法治觀念薄弱,考量到他已經改口坦承犯行,態度尚可,最終依犯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判處他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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