牀護欄卡死5月大男嬰 廠商逆轉獲判無罪確定

最高法院

陳姓夫婦在知名的婦幼兒童百貨公司購買由聖嬰公司委由另家業者生產的嬰兒牀護欄,結果其5個月大的男嬰,疑因翻身卡在牀邊護欄縫隙猝死。臺灣高等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聖嬰負責人潘永珠徒刑1年,但案經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二審改判潘永珠無罪,檢察官不服上訴,經最高法院駁回,潘無罪確定。

判決指出,2015年3月4日,陳姓夫婦在百貨公司購買知名嬰幼兒品牌聖嬰公司的嬰兒牀護欄,並安裝在男嬰的牀邊使用;同年5月17日,其男嬰因翻身不慎,卡在護欄及牀墊間縫隙,窒息死亡。

檢方起訴後,基隆地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將業者潘永珠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但高院認爲潘犯後一再飾詞狡辯,企圖卸責,未能正視錯誤,且未能與男嬰父母達成和解,改判刑1年。

案經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一審仍判潘徒刑1年,但更二審逆轉改判潘無罪。檢察官再提上訴,經最高法院駁回,潘無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