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牀欄害嬰頭卡住慘死!廠商無罪確定 法官:當時無安全規範
▲5月大男嬰卡牀欄縫隙身亡,廠商官司纏訟9年,獲無罪確定。此爲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基隆陳姓夫妻2015年間購買聖嬰公司製造生產的嬰兒安全牀護欄,結果5月大的兒子翻身時,不慎卡在護欄與牀墊間的縫隙,窒息身亡。製造護欄的潘姓女廠商被控過失致死,2015年遭檢方起訴,案件纏訟9年,潘女也多次遭判刑,但最高法院19日採信更二審見解,將潘女判決無罪確定。
判決指出,潘女從事製造牀護欄、嬰兒牀、嬰兒車等嬰幼兒相關產品,到案發前共有近20年的資歷,產品銷售到各大嬰幼兒用品店、電視購物頻道。而基隆的陳姓夫妻,2015年3月間從網路上購買潘女公司製造的嬰兒牀護欄,放在剛出生的雙胞胎嬰兒牀使用。
當年5月某日晚間18時40分,男嬰的母親將雙胞胎放在牀上後,結果其中一個兒子因爲翻身,竟卡在牀護欄與牀墊間的縫隙,左胸腔遭外力壓迫,致窒息、呼吸性休克,母親開門進房後,赫然發現兒子卡在縫隙內,趕緊送醫急救,但仍不治死亡。家屬不滿,認爲潘女製造的牀護欄有安全上疑慮,提出告訴。
承辦的基隆地檢署認爲,依照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規定,國外牀圍(護欄)使用對象爲「不須保護者協助即可自行上下牀之幼兒」,且日本及英國均認定不適用於18個月以下幼兒,美國則標註不適用於2歲以下幼兒;但潘女的公司卻未註明警語,檢方因此認定潘女涉有過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訴。
一審將潘女判刑6月,二審加重改判1年,案經撤銷發回,更一審也判刑1年。但案件到了2022年的更二審,高院合議庭調查後認爲,潘女製造銷售牀護欄至本案案發時,國內關於牀護欄之安全規格、使用年齡、應否加註警語等事項,主管機關的相關規範、市場銷售習慣等各面向來看,均一片空白。另外外國之安全要求、測試方法亦各有不同;且大部分同類商品,並未加註使用年齡警語。
此外,更二審認爲,在本案發生前也從未曾聽聞國內牀護欄害死幼兒生命,或侵害身體健康之危險情事。潘女製造銷售之牀護欄及其標示,並未比市面上同類商品更差。綜合以上各點,更二審改判潘女無罪。檢方再上訴,最高法院19日駁回檢方上訴,潘女無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