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若執意課徵對等關稅 仍可援引其他法條
高盛分析師認爲,法院裁定雖然暫時讓川普政府遭遇挫敗,但不影響多數美國貿易伙伴最終結果。路透
美國貿易法院廿八日出手擋下總統川普的「解放日」對等關稅,分析人士認爲,這意味着川普對全球課關稅缺乏法律依據,九十天暫緩期之後,進一步追加關稅的機率變小;但若白宮執意繼續徵稅,仍可援引其他法條,只不過過程將比較緩慢。
坦途宏觀(GMF Research)創辦人程坦指出,川普政府可能採取兩個方式繞開廿八日的判決,一是向巡迴法院提起上訴,並申請暫緩執行判決,以便能繼續徵收關稅,直到上訴裁決出爐爲止;二是引用其他法律繼續課徵關稅。
渣打銀行大中華區及北亞首席經濟師丁爽說,如果川普政府申請的暫緩執行遭巡迴法院否決,那麼可能不得不暫停關稅。若川普堅持繼續加稅,就得走其他的程序,屆時需要舉證、聽證等,會拖長時間。
高盛首席美國政治經濟學家菲力普斯說,法院這項裁定代表川普政府關稅計劃的一項挫敗,並增加了不確定性,但可能不會對美國多數主要貿易伙伴的最終結果帶來改變,「我們現在預期川普政府將會尋求其他方式來課徵關稅」。
菲力普斯指出,川普的第一個替代方案是利用一九七四年的貿易法第一二二條。這條法律授權總統處理國際收支逆差,而且不需要任何的正式調查或程序,川普可立刻援引這條法律,對進口商品課徵最高百分之十五關稅。不過,一二二條的關稅最長只能執行一百五十天。
一百五十天後,川普政府可再依貿易法三○一條課徵關稅。不過援引三○一條的基礎作業需要一些調查,菲力普斯說:「這種作法會比較花時間,完成多項調查可能至少要花上數週,甚至是數月。只是依三○一條課徵的關稅,在程度或期限上都沒有設限。」
菲力普斯還提到另一條法律,一九三○年貿易法三三八條,允許總統對歧視美國的國家課徵最高百分之五十進口關稅。
這條法律從未被使用過,但該法不需要總統向國會諮詢,也不需要對外公開援引這條法律的根據。
民主黨衆議員今年稍早曾提案廢除該法,原因是認爲川普可能使用這條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