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玩好奇吃1糖果 她回臺永不得捐血 還被註記
不少臺灣人熱血捐血。(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一名女子分享,去年在泰國旅遊時曾嘗試食用大麻糖果,近日到捐血站時,才知道因此被永久禁止捐血,還遭註記,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感謝她誠實告知,也有人驚訝表示從未聽說過有這項規定。
原PO前天(24日)於Threads指出,去捐血站才知道,去年到泰國嘗試吃大麻糖果,導致永久不能捐血了,還被註記,她直呼很難過「但也只能爲自己的行爲負責了」,嘆如果提早知道後果,會爲了捐血而拒吃大麻糖果。
貼文引發4.5萬人關注,不少網友表示,若不是看了原PO的文章,否則真的不知道,也有人質疑,抽血人員怎知道不能捐血人有無吃過大麻糖果。
對此原PO回覆,抽血前會驗血色素,確認有無霧眉、吸食過毒品、洗牙、照大腸鏡等,「我都會誠實告知,只是我以爲大麻只限1、2年,但因在臺灣是非法的,有上癮再犯可能,所以被註記永不得捐血」。
網友紛紛留言:「捐血是爲了救人吧,總不能隱瞞」、「誠實捐血」、「謝謝你,你是個誠實的好人,有主動告知」、「你超棒!會主動告知,畢竟捐血的血液是救命用的,不是僅僅一個路過拿個餅乾就結束的事情」、「要捐血成功真的超難的,你有這個心已經很良善了」、「天啊!之前去泰國也想嘗試大麻餅乾,幸好後來沒有吃,感謝告誡」。
根據《健康捐血標準》第5條規定,曾患有惡性腫瘤、白血病,或經醫師評估不適合捐血者,將被永久禁止捐血;其他永久不得捐血的情況還包括有出血不止、抽搐或昏迷病史者;曾吸毒、患有慢性酒精中毒或靜脈注射藥物成癮者;有男性間性行爲經驗、曾從事性工作、長期使用血液製劑者;以及曾感染愛滋病(AIDS)、愛滋病毒第一型或第二型、淋巴球病毒第一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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