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電寶怎麼選?成都發布消費提示
近日,隨着多個充電寶品牌宣佈召回旗下多款充電寶,以及民航局發佈緊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攜帶沒有3C標識、3C標識不清晰、被召回型號或批次的充電寶乘坐境內航班,充電寶的安全問題被推向公衆關注視野。
7月3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瞭解到,爲保障消費者選購到安全、可靠的產品,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成都市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發布移動電源消費提示。
“消費提示”提到,部分問題充電寶存在因過度充電、短路導致起火、爆炸,外殼易燃、易開口等風險,從而可能導致危及人身或財產安全的事故。
“消費提示”提醒,消費者應當選擇通過CCC認證的產品(自2024年8月1日起強制實施),選購標註GB 4943.1-2022、GB 31241-2022標準的產品。同時,購買時向銷售方詢問該型號充電寶的3C證書編號,並在全國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上查驗該證書狀態是否爲“有效”,不要購買查詢到已暫停3C證書同規格型號的充電寶。避免購買無廠名廠址、僞造廠名廠址的產品。
購買充電寶時,要檢查產品外觀,產品表面應清潔,無明顯變形,無機械損傷,接口觸點無鏽蝕,覈對輸出電流與設備需求保持一致。正規的充電寶會標註可循環使用標識,標識中的數字代表充電寶裡面電池的可循環使用年限。例如,如果數字是8,意味着充電電池的可循環使用年限爲8年,建議超過了可循環使用年限後及時更換。
此外,“消費提示”還提醒,消費者購買充電寶時要注意交通運輸等部門的特殊要求。如近期民航局發佈緊急通知,自2025年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攜帶沒有3C標識、3C標識不清晰以及被召回型號或批次的充電寶乘坐境內航班。
紅星新聞記者 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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