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家出走忘教召!他遭判2月喊冤「不是故意的」上訴結果出爐
男子稱因離家出走錯過教召令,被判刑2月。(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天(化名)清楚自己爲後備軍人,與家人吵架離家後,未依規定申報實際住所,致使錯過教召通知挨告,他偵查中稱不是故意的,卻被發現在與家人斷聯期間,曾出國長達近4個月,已具備逃兵的意圖。經桃園地院審理,一審判有期徒刑2月,阿天不服上訴,二審法官則認爲刑責未有不妥,維持原判。
判決書指出,阿天原本設籍在桃園市,明知自己爲後備軍人,但在2021年底間遷出戶籍地並與原戶籍地親人斷聯後,無故不依規定申報後續的實際住所。後續,桃園市後備指揮部所核發教召令,指定阿天須於2023年7月15日接受教召,可因其未申報實際住所無法送達,他同年6月至9月間離臺,時間約有4個月。
對此,阿天坦承未申報實際住居所的行爲,但稱「我不知道因爲兵役要遷戶籍,我沒有住在戶籍地」等。阿天家人則表示,由於他在外不學好,氣急下令其在2021年底離家,往後兩人就徹底斷聯,自己有收到阿天的教召令,惟聯絡不到對方,不知如何是好。
法院審酌,阿天明知後備軍人依法應接受教召,遷出戶籍地後卻未依規申報,並與家人斷聯導致使教召令無法送達,妨害國家徵兵的順暢及兵役的有效管理,判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
阿天不服上訴,稱自己非蓄意逃兵,只是當時與家裡的關係不好,後續與家人恢復聯絡,後面的教召也都有去,希望減輕刑度,但法官二審認爲,量刑並未逾越法律所規定的範圍,故上訴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