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歲人夫絕望了 婚後17年訴離!胃癌妻不願意結果出爐
百歲人夫對婚姻絕望了,婚後17年訴請離婚,胃癌妻不願意結果出爐。(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與大陸女子歡歡 (均戶名)2007年結婚,但是婚後歡歡經常不在家,也未照顧已經百歲的阿國,阿國身體不適時皆由兒子照顧,而歡歡卻常以工作爲由不做家務多年。阿國不滿他體諒歡歡,但歡歡卻更加過份,甚至他住院時,歡歡也未能對他妥爲照顧,憤而依法訴請判準離婚。
法院審理,歡歡表示,她不同意離婚,因爲她是2016年胃癌開刀後,纔開始很少做家務,她現在連走路都很不方便,而且她住院時,阿國也沒去看過她。她因胃癌開刀,阿國就說她不在家,她只是去住在朋友家。而阿國住院返家後,都是她買營養品給阿國,後來才由兒子拿阿國的錢去買。
阿國與前妻所生的兒子表示,繼母常常都不在家裡,她都說是去上班。大約是10年前開始,只有休假時在家,有去上班的時候,就只有回來睡覺,後來休假也都不在家,也不知是去哪裡。基本上繼母都沒有在家裡,只有下班回來在家裡休息而已,其他時間都沒有看到人。
而且繼母上班前,都沒幫父親準備早餐、午餐,下班回來也不會準備晚餐,也完全都沒有做家務。而且繼母的收入也沒拿來做家用。父親住院時,繼母雖有去照顧過,但只有短暫的2個小時,然後就急着離開醫院。
法官考量,歡歡經常不在家,並且沒有分擔家庭事務,對於阿國鮮少照顧關懷,雙方各行其事,未見有夫妻情感互動,婚姻中夫妻互信、互愛,共同經營美滿生活之目的已難達成,婚姻基礎已遭破壞而不復存在。
法官審酌,依據2人目前的狀況,任何人均將喪失維持婚姻的的意願,婚姻明顯已生破綻而解無回覆之望,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存在,並可歸責於歡歡。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請求判決離婚,爲有理由,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