晟楠前董座與朱國榮炒股判8年 二度炒股撈數千萬檢調再約談9人

晟楠(3631)科技公司前任林姓董事長,與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炒股一審遭判刑8年,臺北地檢署查出林又涉以胞妹、女兒的人頭帳戶炒作公司股價,不法獲利初估約數千萬元。臺北地檢署今依涉犯操縱股價罪嫌,約談林等9名被告、搜索14個處所,稍晚林等人將移送北檢覆訊。

晟楠前任林姓董座與「殯葬大亨」朱國榮2012年間連續互爲買賣而相對成交、連續高買操縱晟楠股價,林姓董座又以相同手法炒作拉擡晟楠股價,假造該股交易活絡現象,林個人獲利近千萬元。當時林供稱,爲了要鞏固經營權,爲了資金運用非炒股。此案一審林共同犯證券交易法高買證券罪2罪,判處應執行8年徒刑,未扣案犯罪所得991萬6048元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檢方調查,林姓董座6年前認爲公司營運欠佳,涉在2019年間涉嫌借用胞妹、女兒的銀行帳戶作爲人頭帳戶,夥同朋友丁姓男子炒作晟楠股價,在4個月期間內涉以壓低吃貨、拉高出貨方式套利,不法獲利初估數千萬元。

北檢今指揮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偵辦林姓等違反證券交易法案件,持法院搜索票,依涉犯操縱股價罪嫌,搜索林姓等9名被告住居所及晟楠科技公司等14處所,全案林姓董座等人今晚移送北檢覆訊。

臺北地檢署。記者蕭雅娟/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