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確保全市土地出讓收益用於農業農村比例達到50%以上
財聯社7月7日電,據“成都發布”7日消息,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近日發佈《關於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持續在推進鄉村振興上全面發力的實施意見》。其中提出,創新鄉村振興投融資模式。堅持將農業農村作爲一般公共預算優先保障領域,落實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業農村比例政策,確保全市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業農村比例達到10%以上、土地出讓收益用於農業農村比例達到50%以上。持續提升成都鄉村振興基金效能。支持符合條件的鄉村振興項目申報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依法探索農房增信、農業生產設施抵押等農村金融模式創新。推廣涉農產業“金融鏈長”制。持續開展收入保險試點,鼓勵農業保險產品創新,推動政策性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推動農村金融服務站拓面提質,暢通農村金融服務“最後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