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大學生校園整理書包...他多次喬角度想偷拍 法院判刑2月不給緩刑

莊姓男子在成功大學校園內看到穿着裙子的女大生站在大樓欄杆整理書包,竟上前試圖偷拍裙底,並3次在女生背後調整拍攝位置、角度,2次朝裙底伸手,因女大生及時轉身,莊未能拍攝成功就被發現;案經女大生報警提告,臺南地院將莊判刑2月,不予宣告緩刑。

判決書指出,莊姓男子去年4月18日中午12時許,在成功大學唯農大樓1樓發現一名穿着裙子的女大生站立於大樓欄杆前,正在整理書包,竟手持手機企圖攝錄女大生大腿及內褲等身體隱私部位;莊3次在女大生身後蹲低,其中2次右手持手機朝對方裙底處伸手。

由於女大生及時轉身,當場發覺莊企圖偷拍,莊並未攝得影像;成大教官獲報到場處理,女大生報警提告。檢方偵訊時,莊承認有持手機朝裙底欲偷拍影像,但辯稱當時手機還沒有開啓就被發現。莊的律師也稱莊尚未開啓手機螢幕及照相功能,就因動作太大被發現。

檢方勘驗監視器,認定莊明顯有多次嘗試偷拍,並有移動位置尋找適合蹲下後朝裙底拍攝位置、角度,莊辯稱手機還沒有開啓相機,顯不足採;不過檢視扣案手機,確實未發現相關性影像內容,尚乏積極證據可認莊已成功拍攝,依無故攝錄性影像未遂罪嫌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莊承認犯行,審酌其爲滿足個人私慾,無故試圖攝錄性影像,顯缺乏對他人身體自主及隱私權尊重,造成女大生心理上相當侵害;考量女大生無調解意願、請求從重量刑,莊承認犯行等一切情狀,將莊判刑2月。由於莊未能與被害人達成調解,不宜給予緩刑。

莊姓男子在成功大學校園內看到穿着裙子的女大生站在大樓欄杆整理書包,試圖偷拍裙底,臺南地院判刑2月,不予宣告緩刑。圖爲成大外觀,記者袁志豪/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