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高中生偷拍女同學裙底被抓包 赴2醫院求診獲緩刑

▲18歲高中生偷拍女同學的裙底風光。(示意圖/photoAC)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18歲的高中生阿杰(化名)趁女同學不注意,竟拿手機偷拍女同學的裙底風光,女同學發現後氣得報告老師、教官,也報警提告,阿杰被告後雖然想找女同學和解,但不被原諒,後來阿杰積極到兩家醫院心理科求診,法院審理後,依無故以錄影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

判決指出,阿杰和女同學是同班同學,去年4月30日下午,阿杰趁女同學不注意,以手機開啓錄影功能,伸到女同學的裙子底下偷拍,女同學驚覺有異,出聲喝叱,並要求阿杰拿出手機檢查,果然發現有偷拍的影像,阿杰也當場刪掉影像,希望獲得女同學的原諒。

但女同學覺得阿杰的行爲太過份,向老師、教官報告後,決定報警提告,警方也持搜索票,到阿杰家查扣了手機,並依法將阿杰移送。

案發後阿杰一直想找女同學和解,但女同學心裡一直有陰影,不願意原諒阿杰,另一方面,阿杰也到兩家醫療院所心理科就診,尋求醫師專業的治療與協助。

法院審理時,阿杰坦承犯行,法官考量他沒有前科,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犯後已知行爲錯誤而積極就診,認爲他經偵審程序後當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且阿杰年僅18歲,人生正要起步,所以依無故以錄影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並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