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惡男超市偷拍裙底 「失手碰她腳踝」當場被抓包
陳姓男子偷拍女子的裙底風光遭抓包。(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高雄1名陳姓男子到超市購物結帳時,趁機拿出手機蹲低偷拍前方女子的裙底,過程中,他卻疑似沒拿好手機,碰到女子腳踝,當場被抓包,警方到場立刻將人帶回並移送偵辦,檢方依妨害秘密罪將他起訴。高雄地院審理後,依犯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今年6月4日晚間7點多,從事保全業的陳姓男子,到大寮區某超市購物,排隊結帳時,趁機拿出手機,偷排前方女子裙底風光,過程中,因碰到該名女子的腳踝,遭對方發現,被害女子驚覺遭偷拍立刻通報警方前來處理。
高雄地院審理時,陳男坦承不諱,法官發現,他之前就有因攝錄他人性影像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在案的前科紀錄,這次又拿手機偷拍,法紀觀念實屬淡薄,並欠缺尊重他人性隱私權觀念,也尚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犯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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