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兩萬家藥店涉藥師“掛證” 國家醫保局:將開展覈查
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 李丹青
近期,國家醫保局對全國定點零售藥店4月份以來的醫保結算數據進行篩查分析發現,部分藥師姓名(對應同一身份證號)出現在多家定點零售藥店的藥品費用明細中,可能存在藥師信息被假冒或藥師“掛證”的違規情況,共涉及24個省份、23997家定點零售藥店、9563名藥師。5月28日,國家醫保局發佈公告,對定點零售藥店藥師“掛證”等情況開展覈查,維護人民羣衆用藥安全、維護醫保基金安全。
根據《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定點零售藥店應至少配備1名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或具有藥學、臨牀藥學、中藥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藥師,且註冊地在該定點零售藥店所在地。
同時,藥師須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合同期內,確保爲參保人員提供持續穩定的藥學服務。駐店藥師應在職在崗,不得掛名、兼職,營業時間內必須有藥師提供藥學服務,保障參保人員用藥安全、合理、有效。
國家醫保局篩查發現,“掛證”主要有跨省份、跨地市、同一地市跨機構3種情形。其中,22個省份289家定點零售藥店的135名藥師存在跨省份審方售藥情況,19個省份3154家定點零售藥店的792名藥師存在跨地市審方售藥情況,24個省份20701家定點零售藥店的8583名藥師存在同一地市跨機構審方售藥情況。
例如,根據醫保系統結算數據,藥師黃某於4月24日0時在烏魯木齊市平霽堂藥業有限公司給患者審方售藥,當天10時34分又在山東省煙臺市招遠市立盛大藥房給患者審方售藥。
“藥師‘掛證’的違規情況,既威脅了人民羣衆用藥安全和醫保基金安全,也損害了正規註冊藥師的合法權益。”國家醫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
爲覈查相關信息,國家醫保局要求,相關藥師立即開展自查,如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定點零售藥店假冒信息或“掛證”的,要及時收集相關材料,主動聯繫當地醫保部門說明情況;相關定點零售藥店全面檢查本單位藥師配備、崗位職責履行等情況;相關醫保部門對統籌區內可能存在藥師被假冒或“掛證”的定點零售藥店進行認真核查。
根據公告,省級醫保部門於2025年6月30日前向國家醫保局上報覈查結果。對查實存在藥師被假冒或“掛證”或未按規定提供藥學服務等違規行爲的定點零售藥店,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限期整改、暫停醫保服務協議、解除醫保服務協議等處理;對涉及違反藥品經營管理有關規定的,移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處理;對涉及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下一步,國家醫保局將通過日常巡查、專項檢查、智能監控、數據篩查等多種方式,不定期對定點零售藥店藥師配備及在崗履職情況、醫保基金使用情況等進行監督檢查。
來源:工人日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