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大暴走!新竹男超市前朝姊妹花「狂潑糞水」 下場出爐

新竹男吵架大暴走,超市前朝姊妹花潑糞。(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竹一名男子阿成(化名)與一對姊妹小美、小麗(均化名)在超市前吵架,沒想到,阿成竟暴走朝姊妹潑糞水,導致小美摔倒受傷。法院最終依傷害罪,判處阿成拘役59天,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須向公庫支付新臺幣4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事發於2024年7月17日上午10時38分左右,男子阿成與一對姊妹小美、小麗在新竹縣某生鮮超市前發生口角,阿成吵架情緒失控,當街朝小美和小麗潑灑糞水,小美因此摔倒在地,導致右臀鈍挫傷、背部鈍挫傷等傷害。事後姊妹也急忙報警處理並驗傷,案經新竹縣警局竹北分局報告新竹地檢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新竹地院審理,阿成不思以理性方法解決口角糾紛,在不特定人皆可出入得共見共聞的公共場所,潑灑糞水侮辱小美和小麗,除了貶損兩人的社會評價,還使小美摔倒受傷。本案辯論終結時止,阿成未賠償或達成民事和解,考量他坦承犯行,態度尚可,最終依傷害罪,判處拘役59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緩刑2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1年向公庫支付4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