姊妹爭搶遺產!新竹女當警面前「倒車猛撞親妹」 下場出爐
新竹女當警面前倒車撞親妹妹。(翻攝司法院網站)
新竹科技業一名女子阿蘭(化名)因父親遺產分配與妹妹阿玲(化名)發生衝突,雙方更鬧到警方到場。當時阿玲站在車庫外,試圖阻止阿蘭開車外出,結果阿蘭竟在員警面前以倒車方式撞傷阿玲,她雖堅稱自己並非故意,但法官勘驗警方密錄器影像後,認定阿蘭明知妹妹站在車後,仍故意倒車撞人,最後依傷害罪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事發於2024年10月22日清晨6時至6時40分左右,姊姊阿蘭與妹妹阿玲在新竹縣住處因父親遺產分配問題發生爭持。當時阿玲在屋外半開放式車庫,看見阿蘭駕駛父親車輛準備外出,於是站立在車輛後方欲阻止對方離去。而阿蘭見狀並未理會,竟開車以緩慢倒車的方式碰撞阿玲,導致阿玲下腹挫傷、左上肢和左膝疼痛等傷害,但沒有明顯外傷。
阿蘭矢口否認犯行,稱當天要開車去上班時,阿玲突然錄影跟蹤她,她打電話報案等警察來,母親當時也有出來察看,但阿玲就是不讓她開父親的車,「我有問過我媽,我媽同意我開,警察也有跟我媽確認,我就上車,阿玲也知道我要離開,但蓄意站在我後方。」她強調自己真的沒有看到阿玲,且車內有倒車顯影,倒車時車子也沒警示,「沒有必要當着警察面去衝撞」,僅坦承過失傷害。
法官調查,雖阿蘭以前詞置辯,但經本院審理中當庭勘驗員警密錄器影像,可見阿玲當時站在車庫外,阿蘭倒車撞到她的過程至少持續21秒,阿玲距車有幾公尺,站在車輛後方偏左,車上的倒車顯影和警示聲絕不可能沒有運作。即使安全輔助系統沒作用,阿蘭上車前就知道阿玲想阻止她開車,且阿玲站的位置不在盲區,阿蘭本可以看到她,但她仍故意慢慢倒車撞到阿玲,因此法官認定阿蘭有傷害阿玲的意圖,且實際造成阿玲受傷,證據明確。
新竹地院審理,阿蘭爲智識成熟之成年人,遇有衝突紛爭,理應循理性方式解決,竟舍此不爲,而對阿玲爲上開傷害犯行,所爲實不足取,考量其始終否認犯行,兼衡阿玲傷勢輕微,審酌阿蘭的素行、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及其自述大學畢業、從事科技業、未婚、無子女等一切情狀,最終依傷害罪,判處阿蘭拘役2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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