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嗆警「可憐喔」被捕 姊妹衝撞救援!下場一起進警局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一對錶姊妹今年1月間在某KTV消費,因店家報警有人酒後鬧事,姊妹倆被通知要離開包廂,竟心生不滿,當場辱罵警員「好可憐喔」、「長那什麼X樣」等話,結果反而遭到逮捕。花蓮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犯侮辱公務員罪、妨害公務執行罪,分別判處兩人拘役20日、拘役25日,均得易科罰金。

▲A女和B女在KTV大廳與警員起衝突。(示意圖/VCG,非本案事發地點。)

判決書中記載,A女和B女是表姊妹關係,今年1月間兩人前往某KTV消費,由於店家報案指稱有人在包廂內酒醉鬧事,警方獲報前來處理,並協助店家讓包廂內的客人離開,沒想到A女竟心生不滿,當場在KTV大廳對警員辱罵「可憐」、「好可憐喔」。

經警員制止,A女仍持續辱罵,包含「可憐,長那什麼X樣」、「X你娘」等語,結果反遭警員管束、逮捕。一旁的B女見狀,竟以身體衝撞警員,企圖妨害警員執行公務,最後也遭當場逮捕。

B女到案之後,一度辯稱不知道自己的行爲會構成妨害公務。但檢方沒有采信B女的說詞,訊後仍依法將姊妹倆起訴。

花蓮地院法官表示,A女出言挑釁,經警員制止仍持續辱罵,她的行爲已經影響到警員的名譽及國家公務員執行職務時所代表的國家公權力,而B女以身體衝撞警員,危害到警員的值勤安全,兩人的行爲實屬不該,考量到兩人均已坦承犯行,也與警員達成調解並履行完畢,最終依犯侮辱公務員罪判處A女拘役20日,另依犯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B女拘役25日,均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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