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悲歌!母不堪照顧殺精障兒未遂 法院酌情輕判2年8月

新北市金山區1名40餘歲的吳姓女子有位罹患思覺失調症的18歲兒子,因長期照顧身心俱疲,竟於去年在兒子的玉米濃湯里加入安眠藥,再於房間內燒炭企圖殺死兒子,但兒子被濃煙嗆醒保住一命。基隆地院審理後,依殺人未遂罪輕判吳女2年8月。(徐佑升攝)

新北市金山區1名40餘歲的吳姓女子,家中有位罹患思覺失調症的18歲兒子,但吳女因長期照顧兒子身心俱疲,竟於去年在兒子的玉米濃湯里加入安眠藥,再於房間內燒炭,但兒子被濃煙嗆醒奪門而出。檢方偵查後,依涉犯《刑法》殺人未遂罪將吳女起訴。基隆地院審理後表示,雖吳女行爲絕非可取,但也是「人間悲劇」,外加吳女坦承不諱,且兒子仍需照顧,最終依殺人未遂罪輕判吳女2年8月。

法院判決指出,吳女長期照顧患有思覺失調症的吳姓少年,雖有透過藥物治療,但吳姓少年缺乏病識感而未按時服藥,吳女長期照護兒子身心俱疲,萌生殺意,於去年7月24日上午9時許,前往速食店購買玉米濃湯等餐點後,返回住處,並將由醫師開立之安眠藥物搗碎,摻入玉米濃湯中給兒子當午餐,隨後陷入昏睡。

同日吳女又在下午4時許,前往雜貨商行購買木炭返回住處,並將兒子臥房門窗緊閉,並在門窗縫隙中塞入塑膠袋以製造密室,再將木炭放置鐵鍋中點火燃燒,着手以燒炭擬造成一氧化碳中毒方式,結束兒子生命。但吳姓少年於同日下午6時42分遭濃煙嗆醒後,報警處理並送醫治療,幸未發生死亡之結果。

隨後吳女遭檢方起訴,對於犯罪事實始終坦承不諱。法院表示,吳女是乃罹患思覺失調症之告訴人之主要照顧者,因吳姓少年未配合醫囑服藥及回診,治療效果不彰,被告長期照護及管教無力而身心俱疲,面臨生活壓力打擊,徘徊在生存線上掙扎,而萌生結束告訴人生命之念頭,無奈犯下本案,

法院強調,吳女行爲絕非可取,然此爲人間悲劇,幸尚未生死亡之結果,且吳女犯後始終自白不諱,正視自己所犯過錯,自身亦因長期壓力致罹病持續就診中,仍肩負照顧告訴人之責,足認被告犯後所顯示出之悔意及希望改過、避免自己再犯的意志。

法官並考量雖然吳女再婚,繼父有提供日常生活之經濟來源,但吳姓少年剛成年,亟待家庭發揮功能協助其進入社會,若讓吳女長期服刑,反而使甫成年及尚未成年之子女首當其害,最終從輕量刑,依殺人未遂罪判處吳女2年8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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