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態化查覈60多萬軍公教領陸證 陸委會會議記錄曝:未來每半年一次
針對查覈公務員是否領取大陸證件的常態化,陸委會一份會議紀錄指出,將於每半年進行一次。(圖/本報資料照片)
陸委會年初會同多個部會,針對領取大陸證件,對現職軍公教核心人員進行專案查覈,已經完成62萬多人。而陸委會先前宣佈自明年起,辦理「常態化、制度化查覈」,並對不配合者列出詳細的處置建議,而相關「常態化」查覈機制,經由陸委會召集會議,「建議」每半年爲期,分別於各年度5月31日以前、11月30日以前實施。
近日諸多機關單位都有收到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教育部等單位函轉陸委會的一份公文,當中詳列了陸委會於7月底召集的一次會議紀錄與一份「查覈範圍表」。
這場會議由陸委會政務副主委樑文傑主持,邀集中央研究院、司法院人事處、考試院銓敘部、行政院外交國防法務處、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法務部、經濟部、交通部、勞動部、文化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中選會、法務部廉政署、臺北市政府等18個單位參與。
針對軍公教人員常態化、制度化查覈機制,會議確定將於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相關法源依據,領取大陸身分證與護照的部分,爲《兩岸條例》第9-1條;定居證的部分則沒有見諸法律,而是陸委會主委的解釋令;至於居住證也沒有法源,禁令見於行政院秘書長的函文。目前相關禁令尚未觸及臺胞證。
根據會議所附的「查覈範圍表」,公職人員若不配合查覈,建議將新進人員「無從辦理初任案之銓審作業」,現職人員「無從辦理調任案之銓審作業」,約聘僱、駐衛警也有類似規定。教育人員若不配合查覈者,不得參加甄、遴選,或予以聘任、進用、僱用。國營事業官派人員、公股財團法人官派人員「建議不予核派」,其餘人員暫不納入,中研院也僅有列入兼任行政職的研究人員。
至於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之特任官,查覈表建議「於提名、遴選程序時確認」。政務人員「於提名、遴選程序時確認」。「民選公職候選人」查覈方式,俟中選會確認辦理方式後再辦理。
另外會議記錄也提到,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人員(技工、工友、駕駛、約用人員等),因勞基法第11 條及第12條定有終止契約之法定事由,不配合查覈是否具中共身分證件非終止契約之事由,會議建議「於僱傭契約中載明,在新聘或有職務變動需要重新簽約時,應由當事人協助確認自己不具中共身分證件」。
會議還決定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修訂「勞務採購契約範本」,各機關派駐人員且處理具機敏性業務者,不得在大陸設有戶籍、領用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由於法律僅觸及大陸護照、身分證,以及主委解釋令的定居證,針對不配合查覈領用中共居住證者,則無法不予銓審,而是由各用人機關造冊列管,請政風單位,本於機關公務機密維護及安全維護,提出強化相關風險管控之具體作爲,隨時追蹤管考。而配合查覈領用中共居住證者,則由各用人機關依具結書所列處理方式辦理。
至於今年的情況,陸委會於年初會同多個部會機關,以現職軍公教核心人員爲優先對象進行專案查覈,並於6月底前辦理完成。身兼陸委會發言人的樑文傑曾於7月31日公佈,已經清查完畢中央與地方政府的公職人員,應具結人數是62萬7,000多人,而已共有超過62萬6,000多人完成具結,完成比例高達99.79%。共有超過62萬6,000人完成具結,完成比例高達99.79%。
稍早陸委會主委邱垂正則曾在5月指出,有2名有申請大陸身分證,陸委會已經協助註銷完畢;申請居住證的有75名,除了有些是義務役軍人外,其他可能是軍公教人員,都已協助註銷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