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空服員過勞死?勞動局曝實際工時:請假影響考績
桃園市勞動局調查長榮航空空服員勤務及休息制度,確認工時與輪班間隔均符合法規,建議公司檢討請假制度並強化內部溝通機制,保障勞工身心健康與權益。(圖/桃園市勞動局)
長榮航空遭爆出34歲孫姓空服員執行航班中身體不適,返臺就醫住院後離世。經桃園市勞動局調查,長榮航空的勤務時間及休息時間均符合《勞動基準法》,雖未有拒絕空服員請假一事,但某部分假別確實會影響個人考績,勞動局建議勞資雙方可透過內部溝通協調機制,或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程序,由第三方協助釐清問題。
勞動局說明,長榮航空空服人員每日工時計算方式爲起飛前2小時至靠橋後1小時,另於飛航勤務期間應安排組員適當休息時間。而該航班於第2日臺灣時間13時35分抵達米蘭,推斷該組員退勤時間爲當日14時35分結束勤務,迄至第3日15時15分始報到起算工時,則該組員於前述2段飛航勤務期間應有的休息時間爲24小時又40分鐘,尚符合《勞動基準法》所訂的輪班間隔。
另查孫姓空服員執行9月22日由臺灣飛往米蘭的飛行任務,實際工時11小時48分,中間休息4小時10分,9月24日由米蘭飛臺灣,實際工時11小時05分,中間休息3小時35分;且孫員近半的之出勤工時紀錄,今年4月至9月每月飛行總工時約66小時至85小時不等,平均每月約75小時,以上尚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
勞動局指出,經調查長榮航空未有拒絕空服員請假情事,但某部分假別確實會影響個人考績,請假制度雖未有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但企業訂定請假制度時,除應遵循《勞動基準法》等相關勞動法令規定外,亦應兼顧勞工身心健康與工作權益,建立合理且具彈性的管理機制。
勞動局說,若工會或勞工認爲企業請假制度不合理但未涉及違法,勞動局建議勞資雙方可透過內部溝通協調機制,或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程序,由第三方協助釐清問題,尋求雙方可接受之共識與改善方案。後續勞動局將主動聯繫長榮航空企業工會及關係企業工會,持續推動友善職場與勞資和諧,並提供法令諮詢及協助服務,促進勞動關係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