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創條例修法三讀 邱德成:為早期新創企業開活水之門
創投公會理事長邱德成。本報資料照片
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修正案終於三讀通過,是臺灣新創與創投發展的重要里程碑,創投公會理事長邱德成表示,這不僅兌現了賴清德總統提出「降低天使投資門檻、鼓勵更多天使資金投入」的政策承諾,更實質爲新創企業在種子與早期階段打開資金活水之門。
對於三讀通過的修法內容對創投業的幫助,邱德成分析,本次修法針對「有限合夥創業投資事業」適用租稅穿透制度的出資額門檻,由原本的3億元下修爲1.5億元,將大幅降低設立早期創投基金的門檻,預期有助於吸引更多創投資金投入新創生態系。而個人投資新創的部分將適用門檻由100萬元降至50萬元,並將所得稅抵減上限由300萬元提升至500萬元,配合新創設立年限放寬至五年,邱德成認爲,這亦展現政府對天使投資與早期資本市場的積極支持。
然而,創投公會也提醒,在全球經濟不確定性升高的背景下,新創產業將面臨更大壓力。對此邱德成表示,未來創投公會將持續倡議,建議政府進一步延長新創適用租稅優惠的設立年限至八年,並擴大適用對象,讓法人與創投機構對新創的實質投資亦可納入稅賦抵減,打造全方位的資本支持機制。
「投資新創,就是投資國家的未來動能。」邱德成強調,唯有讓創新成爲臺灣面對世界挑戰的核心實力,才能真正實現「亞洲創新島」的願景,帶動產業升級與國際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