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業務改善計畫未過關 金管會開罰三商美邦人壽
三商美邦人壽大樓。圖/三商壽提供
三商美邦人壽財業務改善計劃未過關,金管會今日宣佈對三商美邦人壽開罰,限制三商美邦人壽不得新增與利害關係人授信或其他交易,直至該公司資本適足率達法定標準並報經金管會同意後,始得恢復辦理。
金管會並要求該公司於一個月內提報具體、完整且可使該公司於今年度資本適足率符合法令規定增資、財務或業務改善計劃。
三商美邦人壽是因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比率及淨值比率未達保險法規定之資本適足等級,所提出提升至「資本適足等級」增資、財務或業務改善計劃無法使該公司今年度資本適足率提升至法定標準,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
金管會指出,三商美邦人壽去年底資本適足率爲111.09%、淨值比率爲2.97%,三商美邦人壽於今5月6日及5月16日函報改善計劃,該計劃列有6項改善方案,分別爲113年度完成不動產轉列投資用、現金增資3億股、私募負債型特別股、發行次順位債券新臺幣50億元等4項;114年度完成私募普通股或特別股、私募國內可轉換公司債等2項,並提出於114年度可評估啓動備援計劃
但金管會認爲,該計劃存在以下未完備情事,這也是開罰的三大原因:
(1) 該公司稱可於今年12月完成私募負債型特別股,惟迄改善計劃函報時尚未與洽談中投資人簽定合約,且就簽約時間、申請審查及資金到位等程序均無具體時程,能否如期完成具有高度不確定性,無法確保可於今年底前完成。
(2) 另按該計劃推估,不動產轉列投資用、現金增資3億股、發行次順位債券50億元均完成下,該公司今年度資本適足率僅可提升約17.9個百分點,縱使加計私募負債型特別股可如期完成,整體改善計劃僅可提升今年度資本適足率約30.4個百分點,若以該公司今年6月底資本適足率自結數約150%估算,改善計劃無法確保該公司今年度可提升至資本適足等級,事實明確。
(3)該公司稱可於明年度完成私募普通股或特別股、私募國內可轉換公司債等二方案,惟明年度方案本身即無法用以提升今年度資本適足率,緩不濟急,計劃所列執行進度僅規劃中,未提出執行方案所需各項工作之具體時程、合理性及可行性評估等,顯有高度不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