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愛得深而是想控制!醫揭情殺6大危險訊號
不是愛得深而是想控制!醫揭情殺6大危險訊號(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今年3月,臺中接連發生3起疑似與親密關係衝突有關的命案。豐原區1名女子在車內遭男方持利器攻擊後不治,西區則出現情侶雙屍案、前男友當街持刀攻擊前女友致死,短短半個月內連續3案。精神科醫師提醒,真正需要警覺的,不是表面上的「愛得太深」,而是強烈控制慾、佔有慾等,若同時出現分手、糾纏、跟騷、威脅、持械、曾有暴力行爲等情況,不能當成「情侶吵架」,而應立即採取行動,以免錯失介入時機。
精神科醫師林博指出,「情殺」的核心不只是失戀或情緒崩潰,更常見的是加害者在關係失控後,把暴力當成奪回控制權的手段、報復羞辱感的方式、懲罰對方離開的行爲。這類事件的常見危險訊號包括:分手後持續糾纏、反覆求複合、跟蹤騷擾、預先準備武器,以及過去有過控制、威脅或暴力行爲等。
精神科醫師林博指出,「情殺」的核心不只是失戀或情緒崩潰,更常見的是加害者在關係失控後,把暴力當成奪回控制權的手段。(林博提供/林周義臺北傳真)
林博表示,民衆需要警覺的,不是表面上的「愛得太深」,而是強烈控制慾、佔有慾、威脅言語、武器可近性、既往暴力史。若同時出現分手、糾纏、跟騷、威脅、持械、曾有暴力行爲等情況,風險會明顯升高。此時,不能再只當成「情侶吵架」,而應立即採取行動,例如報警、限制接觸等。
若身邊有人遭遇類似事件,親友不應請對方「忍一下」,或說「他只是一時激動」。林博提醒,勿合理化危險行爲,否則往往會錯失最重要的介入時機。親密伴侶暴力不是兩個人的私事,而是公共安全、心理健康與家庭系統的共同議題。真正的預防,不是在悲劇發生後追問動機,而是在危險訊號出現時及早辨識、及早設界線、及早保護可能的被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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