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不是偶發 精神科醫揭「4大潛在警訊」

▲精神科醫師提醒,要留意恐怖情人潛在危險4大警訊。(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恐怖情人」案件時有耳聞,但其實這類人並非一朝一夕形成,他們的行爲模式往往有跡可循。精神科醫師楊聰財列舉恐怖情人「潛在危險4大警訊」,提醒民衆要理性地辨識這些信號,是保護自己的第一步。

楊聰財指出,恐怖情人心理層面的核心特徵可從關係中觀察,包括「極端的情緒起伏與控制慾」,情感表達兩極化,時而極度溫柔,時而暴躁易怒;習慣控制伴侶的社交、穿着、行蹤,將伴侶視爲私有財產;「言語或行動上的威脅」慣用「如果你離開我,我就自殺/傷害你家人」等語句威脅,讓伴侶因恐懼而不敢離開。

還有「貶低與精神控制(PUA)」, 透過持續的負面言論打擊伴侶自信,使其產生「我離不開他/我一無是處」的錯覺。另外也「缺乏同理心與推卸責任」,永遠認爲自己是對的,將所有的問題和錯誤都歸咎於他人或伴侶。

他也提出潛在危險4大警訊,另一半分手後,前任若出現「持續糾纏與情緒勒索」、「不合理的跟蹤與探訪」、「拒絕接受分手事實」、「以歸還物品設局見面」等4大行爲,一定要提高警覺。

1.持續糾纏與情緒勒索: 不斷地通話、發訊息,或傳送「沒有你我活不下去」、「我要讓你後悔」等威脅或操縱性言論。這是一種情感上的綁架與控制。

2.不合理的跟蹤與探訪: 頻繁且未經同意地出現在你生活場所,侵犯個人界線,目的在於持續施加壓力。

3.拒絕接受分手事實: 堅信關係尚未結束,持續要求複合,顯示出對「拒絕」的極度不耐受和控制慾。

4.以「歸還物品」設局見面:堅持必須親自歸還,尤其涉及寵物或有紀念意義的物品,這是最常見的誘捕手段,利用了受害者對「責任」或「情感連結」的最後一絲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