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女兒交男友竟性侵報復2次 狼父「獲原諒」遭判5年
屏東男子阿明(化名)因不滿女兒交男友,竟對親生女兒小美(化名)伸出魔爪,以恐嚇要對男友不利爲由性侵女兒2次,法官依法判刑5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屏東男子阿明(化名)因不滿女兒交男友,竟對親生女兒小美(化名)伸出魔爪,以恐嚇要對男友不利爲由性侵女兒2次,小美還因此患上憂鬱症掛急診,但後因小美原諒狼父行爲,加上雙方達成和解,案經審結後,法官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阿明有期徒刑5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去年10月間,阿明因不滿女兒交男友,竟在住家性侵親生女兒,使得小美患上憂鬱症,但阿明並未因此收手,隔月又在車上對小美伸出魔爪,且還恐嚇小美若不服從,將對男友家人不利,小美擔憂男友受害而不敢反抗。
但小美最終仍無法承受狼父的獸行,決定報警求助,全案因此曝光。案經審理後,阿明坦承犯行,加上小美原諒父親,又向法官求處輕判,且雙方達成和解,法官依強制性交罪判阿明有期徒刑5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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