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車被拖吊!新竹男撞警還辱罵「當人家的狗」遭判刑

新竹陳姓男子在去年4月,見到新竹市警察朱姓員警和楊姓拖吊車司機正在執行拖吊業務,陳男以身體衝撞朱警,導致朱跌倒、手指挫傷,陳男更辱罵「爲了那一點錢是怎樣,可憐欸,當人家的狗」,遭依妨害公務執行罪,處2個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

法官調查,陳男在去年4月18日9點22分,看到新竹市警察局交通隊朱姓員警、拖吊車司正在對違規車輛執行拖吊業務,陳男竟以身體衝撞朱員,致朱員重心不穩而跌倒在地,導致右側第五指鈍挫傷傷害,妨害朱員執行公務。

不僅如此,陳男又對朱姓員警辱罵稱:「爲了那一點錢是怎樣,錢拿來現在給他啦,可憐欸,當人家的狗」等語,當場侮辱依法執行職務的朱員。

法官審酌,陳男以上開方式對依法執行公務的警員,侮辱、妨害其執行勤務,公然挑戰公權力,藐視國家法秩序之規範,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的威信、尊嚴造成相當程度的負面影響,所爲應予譴責。

由於陳男犯罪後已坦承犯行,且已與朱員達成和解並給付完畢,朱員也撤回傷害部分的告訴,最後依妨害公務執行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新竹地方法院。圖/本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