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保費掀爭議 存股族氣跳腳…滕西華怒批:不公平中的不公平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認爲,只針對補充保費中的三項目,改採年結,這是「不公平中的不公平」,建議廢除補充保費,應重啓健保費基以「家戶總所得」作爲計算的討論。本報資料照片

健保補充保費中的股利、利息、租金三項目,將改採「年結」的方式課徵保費,年逾2萬元將收2.11%的補充保費,收息的存股族首當其衝,批評政府「搶錢」;衛福部長石崇良今臨時召開記者會說明滅火,強調此舉是健保永續,卻加深民怨。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認爲,只針對補充保費中的三項目,改採年結,這是「不公平中的不公平」,建議廢除補充保費,應重啓健保費基以「家戶總所得」作爲計算的討論。

滕西華說,當初二代健保會出現「補充保費」,就是在討論用「家戶總所得」當作徵收健保基本費時未果,衍伸出的「不公平產物」,現在的健保收費基準是以「職業別」來計算投保薪資基礎,再乘上費率,計算出被保險人、僱主以及政府需要負擔的比例。試問,現在哪一個先進國家,是用職業別當作投保薪資基礎,當初就是認爲以此方式計算費基「不公平」,纔開啓以「家戶總所得」當作投保費用基礎的討論。

家戶總所得計算健保基本費相當簡單,就是以家戶人口的薪資所得當作計算基礎,因此該政策就舉例,家戶收入的來源,如常態性薪資、兼職薪資、執行業務獎金、股利、租金等,將家戶中所有的收入項目加總後,來計算投保薪資。當時遇到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健保署提出「人力不足」,人力不足以支應家戶總所得計算,但當時朱澤民提出與財政單位連動,就能直接以系統計算,如報稅系統一樣。

但當時法案進入二、三讀時遭杯葛,當時衛生署長楊志良認爲,要優先解決健保財務問題,就將當初列入家戶總所得的收入來源項目,其中幾項獨立成爲「補充保費」的項目,形成健保費出現一般保費與補充保費的「不公平現象」,原本要解決費基採職業別不公平的問題,後來不但沒解決,如今石崇良還讓收入從股利、租金、兼職等作爲來源,得額外繳保費的亂象,明明都是賺新臺幣,爲什麼這一張新臺幣會有等級的差別?

滕西華說,如今石崇良打着「健保永續」的大旗,針對補充保費中股利、利息、租金三項目,採年結方式課徵,再形成「不公平中的不公平」,股票大筆進出獲利者,不會被課徵補充保費,反而是把懲罰把股票好好放在股市收股息的人。她質疑,收利息族會比大筆交易進出股市賺差價的收入高?且石崇良此次擴增的補充保費,頂多只會讓健保基金每年增加一百到兩百億元,這筆錢連健保一個月的安全準備金都不夠,不解意義何在。

滕西華認爲,石崇良於記者會中,不斷強調要等待修法,實際上,若只是要調整股利、利息、租金三項目改採年結,僅需要修改規定,不需要動到健保法,她認爲,先前健康臺灣委員會曾提及,健保一般費率要與補充保費脫鉤,若要修法恐是爲了此目的,目前健保費率與補充保費連動,目前爲5.17%與2.11%,而健保費率上限爲6%,等於補充保費的費率也受到上限影響,兩者一旦脫鉤,補充保費的費率將不再受限,未來恐不只有2.11%,推測這恐怕纔是衛福部最終的目的。

不過,滕西華認爲,此次調整補充保費已踩到國人敏感神經,特別是存股族尤其感到「被針對」,政府應正視健保收入結構的問題,從費基開始討論,重啓對家戶總所得的討論,另外,應廢除補充保費,要增加健保收入,建議直接提高一般保費,不要讓收費出現階級,應一視同仁。

一位不願具名的健保專家表示,補充保費並非單純的學理問題,而是牽涉到全民的感受與政策執行的敏感點,健保需要資金運作,但政府不能只用「錢多才能辦好事」的邏輯思考,應更重視減少醫療資源浪費,並要強調「使用者付費」原則,讓多使用健保資源者多付一點,也屬合理方向。

該名健保專家表示,衛福部若未與金管會、經濟部等跨部會充分溝通,政策落實時恐再度引發困擾。整體而言,補充保費不是壞事,但如何兼顧公平與效率、避免讓小資族成爲受害者,纔是制度設計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