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承租遞補採郵寄 民批不公平

民衆(左)24日向議員徐立信(右)陳情。(溫予菱攝)

臺北市社會住宅抽籤後,未完成承租的空戶採取「先到先辦、隨到隨辦」供民衆申請,並以掛號郵戳時間做爲先後排序,議員徐立信24日接獲民衆陳情,指稱北市郵局上午8時30分開始營業,但外縣市有郵局早上8時就開門,直呼根本不公平。北市都發局長簡瑟芳迴應,公告內容就是採用郵戳時間排序並無疏失,但對於民衆意見會檢討改進。

因社宅候補名冊失效或用罄,僅少量空戶釋出,過去採「先到先辦、隨到隨辦」機制臨櫃辦理,縮短入住社宅時程,結果造成民衆漏夜排隊,才修改成寄掛號信,並依郵戳日期時間先後列入名冊「依序」遞補承租。

陳姓民衆昨向議員徐立信陳情表示,母親患帕金森氏症、領有身障手冊,爲申請「先到先辦、隨到隨辦」2人房4個特殊戶名額資格,他一早跑郵局並在8時31分寄出掛號信,未料僅排到第8順位,後來發現全臺郵局開門時間沒有統一,雖然臺北市郵局是8時30分開門,但其他地區有部分郵局8時就營業,批評市府依據郵戳時間排定申請順序,這樣的遊戲規則猶如笑話。

陳男指出,「先到先辦、隨到隨辦」採郵戳時間排申請社宅先後順序大有問題,他以大學開課爲例,過去是先登記先贏,但現今隨時代改變多數改爲先登記再電腦抽籤,以實現公平,市府應該採電腦抽籤,纔不違背社宅實現居住正義的美意。

都發局住宅服務科長陳正廷迴應,公告時間是上午8時後都是合格件;簡瑟芳強調,當初公告規定採郵戳時間認定,未硬性規定要去8時30分開始營業的郵局,公告載明就是依郵戳時間,所以沒有疏失,至於民衆陳情郵局開門時間不一,未來會檢討機制改進。

北市住都中心說,「隨到隨辦」僅受理掛號郵寄件申請,各地方郵局營業時間由郵政公司自行公告揭露,民衆可藉由郵政公司公告時間,確認鄰近方便的郵局送件。

住都中心指出,每次「隨到隨辦」皆會滾動檢討執行方式,已研議開放網路、臨櫃或掛號郵寄等多元申請方式,以貼近快速便利多元的便民方向,符合民衆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