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奪用戶選擇權 歐盟「數位市場法」裁罰蘋果185億、Meta74億
▲歐盟監管機構認定蘋果與Meta違反「數位市場法」,對2家科技巨頭分別開出5億和2億歐元的罰款。(組圖/VCG)
記者葉睿涵/編譯
美歐準備就關稅問題進行談判之際,歐盟監管機構23日首度引用2023年生效的「數位市場法」(DMA),以「剝奪用戶自由選擇權」爲由,對美國科技巨頭蘋果和Meta開出5億歐元(約新臺幣185億元)和2億歐元(約新臺幣75億元)的罰款。報導稱,歐盟此舉恐加劇與美國的貿易緊張,川普政府痛批其「經濟勒索」;而面臨潛在罰款的Google和X,則指控歐盟雙重標準。
據路透社報導,歐盟委員會去年3月分別對蘋果和臉書母公司Meta立案調查,如今經過一年調查後,當局認定蘋果透過技術與商業限制,阻止應用程式開發人員向用戶銳推薦App Store外的更便宜選擇,違反了市場競爭原則,因此對其開罰5億歐元。至於Meta,則因2023年11月推出的「付費或同意」(Pay or Consent)模式,要求Facebook與Instagram用戶在觀看廣告或付費免除廣告之間做選擇,被裁定違規,而被處以2億歐元罰款。
歐盟「數位市場法」規定,大型網路企業有「守門人」(gatekeeper)義務,要求他們在蒐集和跨平臺使用消費者個人資訊時,必須事先獲得同意,而Meta被認定不當限制用戶對個資的權利。監管機構指出,Meta直至2024年11月修改機制前,其模式長期牴觸了「數位市場法」,限定這2家科技巨頭須在2個月內完成整改,否則將面臨定期加碼處罰的風險。
對此,蘋果發佈聲明批評歐盟「不公平針對」,稱相關裁決對用戶隱私安全造成威脅,並迫使公司「免費提供技術」;而Meta全球事務長卡普蘭(Joel Kaplan)更直指歐盟「阻礙美國企業成功」,質疑中歐企業適用不同標準,並控訴DMA實爲「對Meta徵收數十億美元關稅」。
近來,美國川普政府及馬斯克、祖克柏等網路平臺大亨都對歐盟近期推出的嚴格數位法規頗有怨言。報導稱,相關裁決被公開的時機敏感,由於美國法院月初剛判決Google非法壟斷線上廣告市場,可能促使美方反托拉斯部門分拆其業務,因此匿名歐盟官員透露,歐盟對於蘋果和Meta的罰款金額低於以往,部分考量在於避免激化川普可能的報復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