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扣全勤獎 勞長:不合理

勞動部長洪申翰15日表示,若因員工請病假就沒收全勤獎金,「這其實是不合理的」,將研議以制度性方式要求保障勞工權益。圖/本報資料照片

勞動部研議病假制度保障方向

空服員執勤過程病逝事件引發社會對勞工病假權益的關注。勞動部長洪申翰15日表示,若因員工請病假就沒收全勤獎金,「這其實是不合理的」,將研議以制度性方式要求保障勞工權益。

洪申翰強調,若勞工請病假遭僱主拒絕,依事業單位規模及違規情節可處最高150萬元罰鍰,且全勤獎金屬工資一部分,若勞工請病假卻遭扣除整月全勤獎金,並不合理。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5日就相關事宜邀勞動部、交通部及衛福部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勞工團體也發聲明呼籲勞動部應修《職業安全衛生法》明文規定納入「病假權」,並禁止因勞工請病假而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施以任何不利處分。

洪申翰指出,據過去勞動部許多函釋及法院判決,都認定全勤獎金應屬工資一部分,所以,若因請病假而遭沒收全勤獎金,是不合理現象,「也不應該是這樣。」勞動部近期已就相關制度進行研議,後續將透過制度性要求,明確保障勞工請病假的權利。

洪申翰也呼籲,若勞工身體不適應休養,卻因擔心影響考績或獎金而「硬撐」上班,這種情況不應被視爲對企業的正面績效,從職場健康的角度,制度設計上也不該鼓勵病假牽連考績、升遷評分等這類行爲。

洪申翰表示,勞工請病假的樣態多元,涉及的不利對待情況亦複雜,勞動部後續將進一步綜合檢視與評估,建立明確的制度以保障勞工的病假權,避免再出現抱病不請導致不幸的事件。

至於勞團建議將「職場霸凌」納入比照職場性騷擾的申訴機制,洪申翰指出,此次《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中,已要求僱主建立公正、客觀的職場霸凌調查及申訴機制。若勞工認爲僱主處理程序違反規定,可依《職安法》第39條向主管機關或勞檢機關申訴,由外部檢查確認程序是否合規;如查有違規,僱主須改善,必要時並應重啓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