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提醒還是要當共諜!廣東暨大臺灣校友會女執行長判刑1年定讞

中國暨南大學臺灣校友會秘書長傅文齊、執行長李宛平受廣東省委臺辦指示,鎖定我立委與現退役將校軍官,招待旅遊並安排與中方情治人員碰面,另違法替對岸暨大招生。傅在臺北地院審理時棄保潛逃,北院依國家安全法判李女1年徒刑,依非法招生、僞造文書罪判7月得易科罰金之刑,二審駁回上訴。李女再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李宛平2008年就讀廣州暨南大學時,結識當時該校的博士生傅文齊,兩人在學期間陸續認識大陸地區軍事機構掩護機關「廣東省委臺灣工作辦公室」、「廣東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廣東省海外聯絡辦公室」的情工人員吳江(小吳)、紀處(紀教授)、唐龍(唐老爺)、卓斌(小卓)等人。李女、傅先後以招待飲食、球敘、食宿費用等方式,邀約掌握我國作戰計劃、人力規劃的高階軍官、政治界聞人、立委、國會助理赴陸或第三國,幫大陸情治人員牽線、吸收。但因詹姓等12名獲邀約者拒絕、疏遠,目的未達。

臺北地檢署2018年起訴指控,李宛平有次得知1名海軍上校要赴泰國旅遊,與丈夫陪同上校夫妻前往。抵達後,李女稱有當地朋友要作東,卻是中共情治人員化身教授或商人現身,吃飯、唱歌,酒酣耳熱後,對方宣揚統一思想,還說「祖國需要你」要求拍照,上校警覺而拒絕。

傅、李女也利用與暨南大學的關係,2012年間未經許可居間介紹學生到暨大就讀,同時收取費用,又在2013年4月間,用臺灣校友會名義和暨大簽訂招生協議,取得暨大在臺辦理招生的授權。

李宛平和當時擔任基督崇德學院主任的鐘潔依,明知王姓男子未實際到基督崇德學院修課,未取得學分,鍾潔依在2015年間將王「取得畢業學分,並授予學士學位」的不實內容登載在畢業證書上,再交給李宛平,轉呈暨南大學,讓王得以申請就讀暨大藝術學院碩士班。

北院審理髮現,李宛平早在2010年就被提醒她的行爲有危害國家安全疑慮,但她在2011年2月、11月間,分別和傅文齊討論到怎麼介紹、掩護「安剛」、「紀處」等人的身分,行爲對國家安全、社會安定造成一定程度危險。北院指出,李女替大陸軍事機構發展組織長達8年,接觸對話多達12人,不乏掌握我國作戰計劃、人力規劃之人,行爲有顛覆國家可能,超出一般國民法感情可容忍程度,她還以「無直接、蓄意危害國家安全」等理由辯解,依法判決,並沒收11萬5千元犯罪所得。

臺灣高等法院歷經4年審理,去年11月14日判上訴駁回。李宛平不服,再上訴三審,最高法院認爲二審認事用法無違誤,駁回她上訴,全案確定。

傅文齊一審期間未居住於戶籍地址,還滯外未歸,經2度傳喚未到,偵查期間繳交的15萬元交保金已沒收,並通緝。

藝人賴佩霞(右)和曾與李宛平走訪花東縱谷,品嚐頂級旗魚和咖啡。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