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市民廣場鏡面水池 不利辦大活動
臺北市政府擬斥資近8億元改造市民廣場並新增「鏡面水池」。(張珈瑄攝)
臺北市政府大樓前的市民廣場啓用近30年,因不符現今使用需求,市府研擬斥資近8億元改造。臺北市都審會21日審議市民廣場整建工程,有委員認爲新增設「鏡面水池」,舉辦活動時恐怕會有安全問題,建議移至近市府大樓的國旗臺旁。都審會主席、北市都發局長簡瑟芳裁示指出,委員意見集中、有共識,市府修正後再提送都審會討論。
市民廣場佔地4.26公頃,改建工程將依人本爲規畫方向,預計把新仁愛路迴歸廣場使用,並縫合南北廣場、取消市府路,以Core森林都心、People城市舞臺、Unite全齡共榮,打造「Taipei CPU」,整建工程案5月首次審議後,7月3日舉行專案會議,都審會昨2度審議。
申設單位指出,原規畫於議會至市府的風雨走廊,擬設置8至15公分的「鏡面水池」,水體在夜間會因折射產生光影效果,能反射周圍天際線和建物,同時具都市降溫與氣候調節效果,水池具有緩坡設計,辦理活動時不會影響。
不過,有委員認爲,鏡面水池處於舉辦跨年或其他活動區域,如遇人潮擁擠,民衆會不小心踩進去,未來可能會成爲辦活動的障礙;有委員建議可把水池移置到市府右前方,結合國旗臺有利民衆拍照、打卡,水池周遭也可增設座椅讓民衆休憩,降低民衆活動危險性。
此外,目前廣場規畫施作11公尺的高杆投光燈,整合高杆與水霧設備透過LED燈在夜間會形成反射,增加廣場美觀,但有委員質疑水霧的必要性,「水霧是夏天的時候才噴,不然冬天其實非常冷」,有委員則說,水霧能幫助城市降溫,就像現在工地都有規定要使用水霧。
有委員還指出,既有構造物如停車場出入口,應與新構造物有一致性,包括顏色、材質、型態,可參考巴黎的解構公園,雖然有很多新的構造物,但有做到一致性處理。
最後,簡瑟芳裁示,廣場設施物須具有一致調性,需再依照建議檢視調整;至於廣場高杆燈照明及崁燈,要考量未來使用和維護管理。全案依委員建議修正後下次再送都委會審議。
北市公園處說,對於鏡面水池等意見,經檢討後會再送審,原預估2026年底前拆除相關設施,但預估完工時間仍需視下次審議纔可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