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民活動中心 研議廣設AED
AED急救器能將CPR急救存活率從10%提升到70%以上。(柯毓庭攝)
自動體外心臟除顫器「AED」,能將失去呼吸心跳病患接受CPR急救的存活率,從10%提升到70%以上,但法規目前只針對十大類公共場所強制設置AED,市民活動中心等高齡者聚集場所則未納入。新北市議員呂家愷認爲,AED是救人利器,建議市府可以提高AED普及率,以期挽救更多生命。新北市民政局迴應,將請區公所評估研議。
呂家愷指出,臺灣每年有將近2萬人死於心因性猝死,但若能在黃金4分鐘內實施CPR並搭配AED急救,存活率可從10%提升到70%以上。新北市老年人口已逾77萬人,建議市府設置AED可納入市民活動中心、老人關懷據點、銀髮俱樂部與公園等高齡者常聚集場所。
呂家愷也建議,市府可規畫分級設置機制,包含針對高齡人口比例高、活動密度高或曾發生心因性緊急事件地點優先裝設,並制定明確的地方補助機制,讓區公所可依條件向市府提出設置需求。
呂家愷指出,設置完成後應由統一單位管理,建立定期檢修、耗材更換與功能測試製度,確保設施常態可用,以及將教育課程納入社區規畫,鼓勵各活動中心及社區大樓定期辦理AED訓練課程。
衛生局醫事管理科科長楊時豪指出,目前AED屬於各主管機關管理設備之一,由各單位自行採購,但依法規規定,管理單位要推派管理員去管理維護,並定期向衛生局回報狀況,而衛生局也會跟着市府各局處辦理場域稽查時,不定期查看AED狀況,以確保設施常態可用。
楊時豪也指出,AED一臺購置價格約7萬元至10萬元,早期市府設置多爲各善心單位捐款而得,但AED貼片、電池等物品屬於耗材,除了經費問題,若廠商倒閉就很麻煩。因此,目前AED多以每月2000元左右價格向廠商租賃,由廠商協助定期維護;至於設置地點,需要評估綜合性考量,包括該場域是否有能力推派管理員、是否有可以設置的空間,以及設置必要性等。
民政局迴應,目前新北市有82間使用率較高的市民活動中心設置有AED,考慮民衆可能有需求,將請區公所綜合評估設置AED所需預算、人力管理、公益性及必要性等相關因素,在適當活動中心設置,以利強化公共場域緊急救護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