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社子島開發案 反方批大錢坑
社子島自救會發言人李華萍(前排左)遞交陳情書給地政局副局長吳智維(前排中)。記者林佳彣/攝影
北市社子島開發案進入協議價購程序,社子島自救會昨與民團、政黨到北市府陳情,指該案將推高北市公共債務,每位市民得爲此多揹債7.3萬元,籲市長蔣萬安停止大錢坑、大迫遷計劃。地政局說,不應以財務可行與否作爲是否開發的唯一考量。
自救會與臺灣人權促進會、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臺灣基進、臺灣綠黨、時代力量等政黨昨陳情,自救會發言人李華萍遞交陳情書給地政局副局長吳智維。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指出,依市府財務評估,社子島案將增加北市逾1847億元自償性公共債務,北市公共債務總額達新高,每位市民將爲此多揹債7.3萬元。
臺灣人權促進會表示,爲迫遷九大聚落居民興建5000餘戶安置住宅,總支出超過1433億元,等於先全數拆遷,再花巨資蓋屋。李華萍說,地政局只會告訴大家成本價賣安置宅,但不敢告訴社子島居民還要自掏腰包2000多萬元來買。
吳智維迴應,蓋5千戶安置住宅是依拆遷戶需求計算的結果。北市府非營利單位,爲照顧拆遷戶的居住安置需求,原則以興建成本來讓售;他表示,不是不願意公佈成本價,因爲還沒發包,成本價最終要依發包金額計算。
地政局補充,社子島區段徵收整體開發有其公益性及必要性,開發所需經費由北市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支應,在符合公益及必要性且確保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前提下,不應以財務可行與否作爲是否開發的唯一考量。另強調無迫遷,市府採「先安置後拆遷、戶戶安置、弱勢照顧」,妥適安置拆遷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