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子島開發案第2場公聽會 北市府強調「合法合規」
社子島迄今禁見55年,北市府強調,14日舉辦第2場「社子島區段徵收事業計劃公聽會」,合法合規,絕無違法行政情事。圖爲地政局土開總隊長黃羣。(杜宜諳攝)
參與公聽會居民指出,反對團體爲了自己利益,不讓社子島發展,建議市府,好不容易98%居民同意開發,結果環評被撤銷,市府太大意了,市府要加油。(張珈瑄攝)
社子島迄今禁見55年,2022年通過臺北市環評審查,社子島自救會尋求救濟盼撤銷環評案,4月17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撤銷環評審查。北市府地政局表示,訴訟定讞前環評審查結論仍爲有效,14日舉辦第2場「社子島區段徵收事業計劃公聽會」,合法合規,絕無違法行政情事。
地政局土地徵收科長黃致青指出,市府就環評提起上訴,區段徵收作業依法持續辦理,社子島環評合法且嚴謹,並無判決書所指違法違誤情形,將就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對社子島開發計劃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論的判決提起上訴,在判決定讞前環評審查結論仍爲有效。
黃致青說,市府仍將依法賡續辦理區段徵收事業計劃公聽會、協議價購、區段徵收公聽會等法定作業,以降低對社子島開發案的影響。
黃致青說明,「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1條規定,已依《都市計劃法舉行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得不必再舉行事業計劃公聽會;因社子島地區都市計劃繫於2016年間辦理公展說明會,距後續申請徵收已超過3年,依同細則規定應依「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暨其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舉行至少2場事業計劃公聽會。第1場事業計劃公聽會已於3月11日舉行,14日爲第2場。
黃致青表示,舉行事業計劃公聽會目的爲「資訊揭露及意見蒐集」。區段徵收事業計劃,並非區段徵收計劃。舉行第2場次社子島區段徵收事業計劃公聽會之目的主要有二,其一爲「資訊揭露」,也就是透過公聽會向土地所有權及利害關係人說明社子島採區段徵收開發的公益性、必要性、適當性及合法性,以及開發計劃內容之規畫,含第1場公聽會陳述意見迴應等,相關資料除於現場發放外,已事先公開於「明日社子島網站」提供下載;其二目的爲「意見蒐集」,透過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陳述,以蒐集其對於開發相關意見。
黃致青說,由於社子島土地所有權人數衆多,礙於場地及時間限制,除採分流方式分上下午梯次辦理及同步於「明日社子島網站」直播外,爲讓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能充分陳述意見,除可現場登記發言,也可使用市府提供的陳述意見單採書面方式陳述意見;所有意見皆會如實記載於公聽會會議紀錄中,並逐一回應列入紀錄,郵寄函送予陳述意見當事人。而各場次事業計劃公聽會會議紀錄,後續將添附於區段徵收計劃中,作爲內政部審議社子島區段徵收計劃參考。
黃致青強調,社子島開發謹守區段徵收法定作業程序,依序辦理事業計劃公聽會、協議價購及區段徵收公聽會、區段徵收計劃書報內政部覈定等法定程序,同時持續辦理土地改良物查估作業及地方溝通作業,讓發展延宕超過50年的社子島得以邁向實質建設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