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佈酒駕累犯名單!32人上榜 他竟高達4次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25日公告酒駕、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其中酒駕累犯最多者爲彭信凱,高達4次。(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提供/徐佑升臺北傳真)
酒駕害人害己,但許多民衆貪圖一時方便,仍酒駕上路。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爲提升酒駕累犯嚇阻率,25日公告酒駕、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其中酒駕累犯最多者爲彭信凱,高達4次,本次酒毒駕累犯2次以上者共有32名,至今累計已公佈1867人次。
裁決所指出,本次公告酒駕、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有32名,其中酒、毒駕累犯2次者有25名,3次以上者有7名,合計32名。累犯次數最多者爲彭信凱,酒駕累犯4次,因酒測值超過0.25mg/L涉公共危險罪,由警方移送司法機關辦理,汽車駕照處禁考3年。
此外,罰鍰最高者爲戴綜甫、鄒維育及廖逢邦,酒駕累犯2次處罰鍰12萬元,汽車駕照吊銷3年。本次公告名單中26件已結案,2件申請分期繳款,餘4件未結案者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37萬元。
裁決所提醒,有酒駕違規行爲車輛牌照一律吊扣2年。累犯者處以高額罰鍰,按前次罰鍰金額加罰9至18萬元。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該車輛;年滿18歲同車乘客同罰最高處罰鍰1萬5000元。
裁決所補充,上開酒(毒)駕及拒測累犯資料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佈專區」,並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衆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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