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副議長葉林傳涉經營賭博電玩 檢調依貪汙圖利、賭博罪約談15人

臺北市議會副議長葉林傳涉經營有賭博電玩的電子游藝場,另疑用議員身分處理其他事務,涉貪污圖利罪及賭博罪嫌。檢調兵分17路搜索葉等8名被告住居所、辦公室,通知葉等12名被告及3名證人到案釐清案情,全案將陸續移送復訊。

據瞭解,今檢調搜索行動爲去年警官收賄案新事證衍生出「案外案」,檢調掌握北市議會副議長葉林傳涉嫌經營賭博電玩,電子游藝場由紀姓被告登記爲負責人,另葉林傳被控以議員身分質詢處理事務,涉貪污圖利罪。

葉林傳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嫌,其與紀姓被告等11人另涉犯刑法第268條意圖營利賭博罪嫌。

臺北地檢署今上午指揮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持搜索票搜索葉林傳等8名被告住居所及相關辦公處所等共17處所;檢方通知葉林傳及電子遊戲場登記負責人紀姓被告,與員工、會計、帳房等共12名被告到案,也約談3名證人查證釐清相關事實。

去年5月間,檢調追查臺北市警察局松山分局巡官劉維中涉從2009年起收受7家色情、賭博業者賄賂,警官、業者等人以20至5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或無保請回,當時,葉林傳辦公室前後任主任張翰明、「江野」林晴紀等2人訊後請回。

北市副議長葉林傳。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