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批政院版財劃法 忽視地方財政努力

行政院會今天將通過政院版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臺北市政府抨擊政院版調降營利事業營業額指標權重,忽視地方財政努力,對北市不公平。財政部昨回批,不宜僅以營利事業營業額指標權重高低評論各地方政府的努力,何況現行的財劃法讓北市獲配統籌款大增,顯示指標及權重設計極爲不公。

去年十二月廿日在藍白立委主導下,三讀通過財劃法修正案。財政部國庫署官員昨說,現行財劃法的統籌稅款分配指標偏重營利事業營業額及人口指標,兩者合計高達百分之七十五,將進一步擴大城鄉差距。以營利事業營業額分配指標爲例,臺北市明年在這項指標獲配七二三億元爲全國最高,僅靠此單一指標,就比北市今年透過各種指標獲配總數增加十六億元,更不用說明年加計其他指標後,北市整體獲配金額達一一四九億元,較今年度大幅增加四四二億元,顯示指標及權重設計極爲不公。

針對財政部的說法,北市財政局表示,事實上未完整揭露資訊,依今年三月總統公佈的現行財劃法及中央公佈數據,各縣市統籌分配稅款明年較今年獲配金額增幅的比較中,臺北市僅排名第十八位,屬全國後段班。

北市財政局指出,財政部以單一指標的設算金額項目對外說明,未呈現各縣市相對增幅比較,刻意誤導外界;且中央挹注地方財源包含統籌分配稅款及補助款兩部分,財政部刻意強調北市統籌款增加,卻忽略中央對臺北市捷運建設經費片面刪減六五○億元補助款之影響。

爲了因應現行財劃法衍生的問題,財政部官員表示,財部規畫的統籌稅款分配方式是先滿足各地方政府基本財政收支差額及搭配財源保障機制,使各地方政府有錢做應該做的事,並保障其獲配統籌稅款及一般性補助款不低於民國一一四年度的獲配水準;同時解決現行財劃法的指標偏重工商發達及人口集中市縣的不均問題,使統籌稅款分配更公平、合理,有助落實財劃法調劑財政盈虛及均衡區域發展立法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