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參事室關於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公示

根據《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國令第728號)第十六條工作要求,現將2024年度我單位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業款項工作情況公示如下: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單位無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業款項情況。

北京市人民政府參事室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