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5立法工作計劃敲定

北京商報訊(記者 張茜琦)養老服務條例、北京城市副中心條例等11項地方性法規草案和6項政府規章將在今年擬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4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佈會,通報北京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計劃。北京商報記者從會上獲悉,今年北京市政府立法工作計劃共安排立法項目29項,分爲兩類:一類是審議項目,有17項,包括地方性法規草案11項、政府規章6項;第二類預備項目,有12項,包括地方性法規草案7項、政府規章5項。

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長王愛聲介紹,今年主要從持續優化提升首都功能、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紮實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加強全國文化中心建設、提升首都城市現代化治理水平,改善民生福祉、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持依法行政、加強政府自身建設這五個方面安排立法項目。

包括擬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北京城市副中心條例;將永定河保護條例作爲京津冀協同立法項目,擬出臺科學技術獎勵辦法(修訂)、無線電管理辦法(修訂);開展旅遊條例(修訂)、科學技術普及條例(修訂)、建設徵地補償安置辦法(修訂)等調研論證工作;出臺"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辦法(修訂);出臺陸生野生動物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補償辦法;開展殯葬管理條例(修訂)、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等。此外,還將根據本市機構改革方案,對機構改革涉及的政府規章進行專項清理。

發佈會披露,《北京市人民政府規章立法後評估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是今年北京市政府立法工作計劃完成的第一個項目,已獲審議通過,將於近期頒佈施行。

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長馬福威介紹,2022年至2024年,北京市組織完成147部規章立法後評估,約佔現行有效規章數量的3/4,從執行成效、社會影響等角度,深入檢視規章實施中存在的具體問題。《辦法》立足解決評估實踐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實現京津冀在制定規章方面的首次協同合作。

《辦法》拓展了評估範圍,將擬上升爲地方性法規、擬進行重大修改、擬廢止但有較大爭議,以及與經濟社會發展或者公衆利益密切相關且實施滿5年的這四類規章納入評估範圍。

《北京城市副中心條例(草案)》今年將提請審議。北京城市副中心管委會副主任胡九龍表示,"2025年是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實施第二個十年的新起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將北京城市副中心立法列爲全市立法工作的年度重點任務,具有深遠戰略意義和重要現實價值。"

胡九龍介紹,《北京城市副中心條例》總體定位爲綜合性立法,將是一部保障城市副中心高質量發展的"基本法",將重點突出城市規劃、建設、管理並重,突出高質量發展,突出綠色發展示範,突出協同發展,突出改革創新,突出增進羣衆福祉,最終打造成爲一部既學習借鑑又適度超前的高質量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