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懷疑寄信恐嚇女議員!士林男遭拘提 事後衝派出所放炮報復

▲北市士林區蕭姓男子騎車到社子派出所門口燃放鞭炮。(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北市士林社子派出所日前傳出爆炸聲,員警衝出驚見有人在所前燃放鞭炮,火光持續近10秒。警方追查發現,犯嫌爲48歲蕭姓男子,他曾因涉騷擾女議員遭警方帶回調查,疑似因不滿遭誤認爲匿名恐嚇信主嫌、心生不滿,在真正主嫌遭判刑後2天,跑到派出所泄憤「報復」公權力,全案移送法辦後,士林簡易庭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他8000元。

去年9月間,北市多名女性市議員,包括顏若芳、鍾佩玲、吳沛憶與遊淑慧等人,幾乎同時收到充滿性別歧視字眼的匿名恐嚇信,引發社會譁然。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5月26日宣判,依《刑法》恐嚇罪嫌將高雄37歲楊姓男子判刑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並沒收作案用電腦與手機。

由於案發時,警方一度懷疑居住在士林的蕭姓男子涉案,並前往其住處拘提到案。調查後雖發現他曾透過臉書傳送曖昧訊息騷擾議員,但並未寄發不雅恐嚇信給議員,立即排除他涉案。

沒想到,在楊姓男子遭定罪後的第2天,蕭男竟突現身社子派出所前燃放鞭炮,警方初步研判,可能因對被懷疑、甚至曾遭拘提一事懷有不滿,選擇以行動泄憤。

蕭男於案發翌日凌晨主動到案,雖承認燃炮,卻對動機避重就輕,家屬則證稱其情緒不穩。警方將他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4款送辦,士林地院簡易庭日前裁定罰鍰8,000元。

士林分局呼籲,任意燃放鞭炮或類似危險物品,不僅影響公共安寧,更可能危害他人安全,警方將持續強化轄區治安巡查,對擾亂秩序行爲嚴正執法,呼籲民衆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