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內射」博士女教授害懷孕 還寄恐嚇信逼撤告 男碩士慘了
男碩士偷「內射」博士女教授害懷孕 還寄恐嚇信逼撤告慘了。(圖:shutterstock/達志)
博士女教授在舞蹈班認識張姓碩士後,在張男苦苦要求沒地方住狀況下,讓張男暫睡家裡客廳,但連續兩晚雙方都合意發生性關係,但女方要求張男不得內射,未料張男趁她吃安眠藥昏睡時,竟然進行體內射精,事後女教授發現懷孕後用藥物流產,但精神受到打擊,張男事發後又寄恐嚇信威脅要將兩人私密情況發給她同事,恐嚇女方逼撤告,法院審理後,依恐嚇罪將張男判拘役50日,並需賠償女教授35萬元。
根據判決書,女教授於111年1月間,因參加舞蹈工作坊認識張姓男碩士。張男對女方說,他平日都住在車上,因天氣寒冷想借住博士家,女方同意讓他借宿客廳沙發,連續兩天晚上,雙方都合意發生性行爲。
但女方明確告知,張男不得體內射精,但張男卻於女博士服用安眠藥物昏睡而無力抗拒時,故意未帶套內射,女博士隔日發現有異狀質問張男,才發現竟然違反規定,事後女方發現自己懷孕,必須以藥物流產,造成身心嚴重受創。
事後張男用臉書私人訊息傳訊給女方包含「上牀、生殖衝動、無套、未吃一起買的事後藥、懷孕、97墮胎」等雙方發生性行爲郵件,又傳「我的初稿沒意見的話,三點前沒有想法的話我就開始找共同作者囉」、「兩點半發同事,這邊給你的訊息也都會CC同事」、「已發出第一封信給你同事,接下來會是我們42位共同好友,最後會是臉書3千追蹤粉專以及上萬追蹤的YouTube」、「可以先收信瞭解一下,若仍無意見的話,今天會開始分享給好朋友們」等訊息,恐嚇女方若不撤告,要將事情公開,女方一氣下提告張男涉嫌恐嚇。
法官審理後認爲,張男無視女方不願懷孕而爲體內射精之性行爲、以訊息恐嚇原告欲將兩人私密情事公開之行爲,造成女方身心痛苦,判張男需賠償35萬元。並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張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