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車性侵影像外流傳播 石崇良:查明嚴懲
北車日前發生通緝犯性侵女子案,有媒體事後播出疑爲民衆錄下案發情況、揭露加害人與被害人關係、被害女子國籍等資訊;衛福部長石崇良昨表示,依性侵害防治法,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揭露性侵案件被害人資訊,避免二次傷害,已請地方政府依法查明並嚴懲。
石崇良表示,拍攝影片已經違法,何況上架、傳播,業者一定要將影片下架,也呼籲民衆不論是以任何管道取得該影片,都不可再行散佈。對於性影像外流事件,臺北地檢署表示,如發現涉有不法,將依法偵辦。
針對有媒體取得案發當下錄影,並公開播報,影片一度被轉載於社羣網路平臺;衛福部保護司表示,性影像處理中心昨天共接獲民衆檢舉十四件,第一時間已通知媒體及網路平臺業者,均已依規定完成移除、下架。依規定,媒體與網路平臺業者應於廿四小時內移除相關影片,並由地方政府行政處分。
衛福部保護司說,依性侵害防治法規定,媒體不得報導或記載有被害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身分之資訊,違反者可由主管機關處六至六十萬元,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得按次處罰,最重可對業者採取「封網」措施,呼籲民衆請勿下載、重製、轉傳、分享相關性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