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NCC委員 立委關切媒體播放臺北車站性侵影像

立法院交通、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會議20日審查行政院提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人事案,排審NCC委員併爲主任委員被提名人蔣榮先(圖)。中央社

立法院交通、教育文化委員會聯席會議今天審查行政院提名NCC委員人事案,多位民進黨立委關心臺北車站性侵案影像外流,媒體使用畫面情形。NCC主委被提名人蔣榮先表示,目前都要求自律爲優先,後面纔是用法律,若他進入NCC,會檢討政府機關是否應主動將傷害降到最低。

行政院7月底宣佈,提名成功大學資工系暨研究所特聘教授蔣榮先、東吳大學法學院專任特聘教授程明修、國立政治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暨研究所教授黃葳威及世新傳播管理系助理教授羅慧雯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並指定蔣榮先爲主委、程明修爲副主委。

立法院交通、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會議審查行政院函送NCC委員提名名單,今天排審蔣榮先、程明修;22日排審黃葳威、羅慧雯。

蔣榮先、程明修分別列席立法院交通、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會議並備質詢。民進黨立委李昆澤、林俊憲、吳沛憶、範雲、張雅琳均指出,臺北車站性侵案影像外流,有媒體在報導中播出現場影像,且遮蔽方式粗糙,對被害者造成二度傷害,也讓閱聽人感到不適。

蔣榮先表示,這是嚴重的問題,媒體在此案中確實不適當使用影像,雖然NCC不做新聞內容審查,但媒體報導中的素材應該要做好。他說,目前對於電視與廣播的處置方式,皆要求自律爲優先,後面纔是用法律,如果他能進入NCC,會檢討政府機關是否應該主動將傷害降到最低。

至於是否有法可罰,NCC副主委被提名人程明修說明,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有相關規範,並可依第53條裁罰,但衛廣法中沒有規範及時下架、移除等。

吳沛憶追問NCC以現行狀況,是否可以開審議委員會處理陳情案件,程明修表示,重要的裁罰案件,可能沒有辦法馬上處理。吳沛憶呼籲,「法規有規範,但沒辦法開會審理,這個要拜託立法院幫忙」。

張雅琳認爲,NCC在此案處置作爲被動,希望在兒少保護的範圍中,應建立更明確的保護規範,採取更主動的行動。程明修迴應,他贊成這個想法,期許未來有機會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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